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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缴税催涨房租 专家认为对房价无影响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2009年12月15日02:03

  “二房东”缴税将催涨房租?

  专家认为这取决于政策的执行效果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王彬)“二房东”转租房屋赚了钱也要缴税。对此,记者今天走访济南房屋租赁市场了解到,不少“二房东”表示如果该要求得到严格执行,可能对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租金肯定会上涨,但也有人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贯彻表示担忧。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下午,记者在经七路和文化西路上的多家二手房中介了解到,房屋转租主要有两类:利用租赁和转租之间的差价套现;由于无法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但合约未到期,只能将承租的房屋中途易主。目前我市有不少专业从事转租业务维持生存的“二房东”,不过,在房屋转租过程中很少有人主动缴税。税务人士表示,一方面,很少有“二房东”来缴这个税;另一方面,取证工作比较难,征收此项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在于租赁人转租房屋是否得到“收益”,但是很难去证实其是否获利。此外,对于“二房东”的识别鉴定也很难,所以此项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记者采访发现,市民对出租房屋交税的意识很淡薄。市民赵女士表示,“因为没有人会在租房子时找房东要发票,所以我也不会去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如果该要求得到严格执行,可能对我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二房东’会提高租金价格。”文化西路一中介人员表示。也有中介表示,“二房东”的风险比较大,房屋空置率高,国家出台这项政策后“二房东”数量将会减少。不少租房的市民也比较担忧,多数转租方不会主动承担需要缴纳的个税,最终还是会转嫁给承租方。“我从中介那里租的房子,现在每月房租800元,如果他们要缴税的话,我们的租金肯定又要上涨了。”市民唐女士说。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国税总局出台针对“二房东”吃差价的税收政策,更多是从税收角度出发,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的房价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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