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时报
电摩新国标“急刹车”
时速25公里成重新修订焦点
时报记者 陈勇
时报讯 整整一个下午,绿源董事长倪捷的手机基本上一直处于忙音状态。电话那头,倪捷的语气显得轻松,一切进展都在他的预计之中。
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对于这个结果,倪捷说太高兴了,这是科学表达的胜利。10天之前,倪捷就斩钉截铁地表示,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不符合科学,不可行”。
对这一结果同样感到喜悦的,包括在浙200多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建龙说,今天,协会将召集理事长单位开会,研究在新形势下,浙江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对措施。
轻便电摩标准暂缓
按照国标委最初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新国标原本计划下个月起实施。
新国标一经公布,在业内引起极大争议,反对之声四起。无论是国内2000多家自行车生产企业,还是相关行业协会,都将反对声积极反映到国标委。
或许是迫于各界压力,昨日,国标委发出通知称,2009年1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
通知说,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电动车国标将同步修订
在倪捷的眼中,此次国标委的暂缓表态,是一次对自身“非科学行为”的校正。
他表示,此次电摩新国标的出台过于仓促,对行业缺乏最基本的了解。他认为,通过10多年的发展,电动车生产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另外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新国标无疑会将电动车推上机动车道,当然是一次“技术失误”。
此次,国标委也似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
在昨日的通知里,国标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法律法规上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杭州奔豹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朝晖表示,根据权威渠道消息,国标委将修改目前的标准,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两项新国标将同步修订,以促进两项国标避免冲突、互相补充。
时速25公里成重修焦点
其实,此次电摩新国标之所以招来各界强烈反对,关键无非两点:40公斤车重以及20公里时速以内。也就是说,这两点事关一辆车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
“自行车可以骑在人行道上,摩托车就要驶入机动车道。”张朝晖说,在当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道路上根本找不到“40公斤重、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
而目前,浙江省电动车的标准是“50公斤重、时速20公里”以内。张朝晖说,目前电动车的制动系统已大大改进,“2米内就可以刹住,最合理的时速应该在25公里”。
从目前国内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情况看,新国标矛盾焦点集中在速度上。“时速25公里应该成为一个临界点”。陈建龙说,根据调研,大多数企业认为,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应该定在25公里到30公里之间,电动轻便摩托车则应该在30公里以上。
多年来一直从事电动车试验的倪捷说,从目前技术和城市发展需要看,最高时速28公里对电动自行车来说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