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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哥本哈根协议不是终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4日15:03
  编者按:

  12月7日—19日,长达两周的会期,193个缔约方参与,约4万名各界代表出席,119名国家领导人和国际机构负责人到会,最后形成《哥本哈根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COP15)在丹麦哥本哈根上演的,究竟是怎样一出剧目?我们本期特别推出《回望哥本哈根》专题,以飨读者。

  COP15《协议》有得有失

  经过长达13天的艰难谈判,12月19日,COP15以决定附加文件方式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下称《协议》),这成为COP15的最终成果。

  在这份协议中,各方同意“全球增温应低于2摄氏度”,且《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即通常所称的发达国家)应履行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但没有给出具体数字;各方约定在2010年2月1日前宣布2020年前的减排目标等具体数字,届时将其写入文件。

  协议同时承诺,发达国家到2012年对发展中国家的短期资金援助为每年300亿美元,并在2020年前每年投入1000亿美元的长期援助资金。

  让与会观察员普遍感到遗憾的是,因为有5个国家对《协议》投了反对票,因此《协议》不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所有缔约方的共识,也未能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内的文件,《协议》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COP15的会议成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周宏春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协议》的达成在他的意料之中。他评价称,在整个气候谈判历程中,《协议》是朝前迈了一小步,“没有预期的那么大”,毕竟,《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他原本的设想,发达国家会在COP15上迈出更大的步伐,提出一些涉及具体行业的减排措施,但“没有见到”。

  他分析说,《协议》的积极之处在于,又一次强调了国际社会对抗气候变化的强烈意愿,再次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每年全球气候升幅不应超过2摄氏度等共识。资金援助等方面,虽然发达国家的表态可算作空头支票,但毕竟搭建了“有条件援助”的框架,还是应该看到其积极的一面。

  周宏春认为,《协议》会给行业、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在《协议》没有明确近期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各国会做出怎样的减排目标安排并付诸实施尚难预料,但对于中国来说,承受温室气体减排最大压力的,将是电力行业。

  但他也提到,《协议》过多地强调了原则,却无可操作性,发展中国家没有在资金、技术上得到发达国家的明确承诺,虽然《协议》称,将在实际延缓气候变化举措和实行减排措施透明的背景下,发达国家承诺在2020年以前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资金用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需求,但按照美国先前的表态,这1000亿美元已与中国无缘。

  对于《协议》,刚刚从哥本哈根参会返京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研究室主任姜克隽也告诉本报记者,COP15最终达成《协议》,这是个不错的结局,虽然比起之前的预期,《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缺乏对于各国温室气体减排明确目标的要求,对于碳交易贸易规则、减排行动“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MRV 等具体的制度安排也未提及,但毕竟“明确了大的发展方向”。他分析称,《协议》没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各国在面对分歧时,缺乏有策略的有效沟通。

  姜克隽观察到,从今年6月份以来,很多国家都在碳减排行动上“积极前进”,因此,在这种大气候下,COP15没有通过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案文并不算是重要硬伤。“如果坚持强调法律约束力,可能会让更多的国家在承诺减排目标时思前顾后,甚至退缩”。与此同时,他也发现,在眼下的联合国协议框架下,达成一份全球认可的协议具有极高难度。

  对于《协议》,NGO组织则更多地表现了他们的失望。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中国项目总监施鹏翔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COP15是一场失败的会议,他感到极度失望。“结果差到这个程度,超出了我们之前的预料。”施鹏翔说,在COP15之前,国际气候谈判的进度就不理想,国家之间的分歧依然很大,所以COP15失败并不意外。《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联合国的一份文件,身份也不明不白,“基本就是一纸空文”。“《协议》没有明确到2010年达成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发达国家的碳减排目标也没有明确。“虽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他将会推动国际社会在2010年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协议》含金量这么低,即便是有了法律效力,其对于解决地球的气候危机,力度也是远远不够的。”

  在绿色和平看来,目前的科学证明,人类必须立即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目前的技术证明,人类能够应对这一挑战;资金方面,也并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在过去的两周内,因为最需要为气候变化负责的发达国家没有带着诚意和决心来参与谈判,缺乏足够的政治意愿,因此哥本哈根大会无果而终。”尤其是,“那些最富有国家的领导人来到哥本哈根的时候并没有带来强有力的承诺,走的时候却留给未来人类一片狼藉和更加艰巨的气候挑战。”全程参与COP15的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杨爱伦说。

  在施鹏翔看来,发达国家同意提供给发展中国家100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是《协议》中尚感乐观的部分。但是,这1000亿美元“钱从哪里来?其中有没有与发达国家原本要援助发展中国家的钱重叠的部分?这些在《协议》中都未明确。但与之前的谈判有所进步的是,“1000亿这个数字终于出来了。”COP16接力低碳未来

  COP15已经成为历史,《哥本哈根协议》中的条款,把很多细化内容放在了2010年底的COP16上予以讨论。

  “谈判还将继续,各国领导必须从哥本哈根的失败中吸取教训,在尽快的时间内达成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气候和人类不能再等!”对于明年的COP16,施鹏翔发出这样的呼吁。

  对于COP16,周宏春表示期待,“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球行动,转变发展模式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而谈判则会是渐进的过程”。他表示希望在2010年,全球政治领袖能在墨西哥达成更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案文。“气候变化是科学问题,科学问题可以没有定论,但气候谈判是政治问题,既是各国的博弈,也应该代表其导向性。”

  按照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预期,2010年或将形成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气候变化案文。姜克隽对此评价道,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议题中,“具有法律效力”的体现,关键是建立惩罚机制,这也是《京都议定书》未能解决的问题。对这一案文应该维持《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双轨制,但是,如果明年的谈判是基于《哥本哈根协议》,将发展中国家自愿承担的减排目标采取与发达国家有所区别的文字补充进去,也能达到相应目的,履约更多的则是应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执行机制来实现。

  除了国际公约层面的约束,姜克隽和施鹏翔有一个共识,他们认为,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选择。目前,各国对于气候灾难频发、低碳经济方向、节能减排技术的认识程度和相应的能力建设都在增强,全球经济增长模式要实现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各国共识。未来世界将是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各国都会在这一领域快马加鞭,越早越多掌握低碳技术的国家将领跑世界经济。

  姜克隽还表示,在降低碳排放方面,各国明智的态度并不是一味问责于他国,而应该充分挖掘各自国内的减排潜力,并付出相应努力。“不论国际公约怎样约束,减排归根到底还是各国自己的事。”姜克隽说。(记者杜悦英)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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