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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向法院提起上诉 广州财政局再成被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2日09:04
  因原审法院认定 “告错人”而被驳回诉讼请求的广州格力,近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1月11日,广州格力法务部经理陈勇向《每日经济新闻》确认,公司不满原审法院的裁定,已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而被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不适格被告”——广州市财政局再次被广州格力推上被告席。

  “我们已在1月9日将《行政上诉状》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法院,1月11日应该会到达法院。”广州格力代表律师谷辽海表示。

  2009年12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格力“废标案”作出裁定,认为广州市财政局复议决定未改变原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并非“废标案”的“适格被告”。

  2010年1月9日,广州格力不满裁定,正式向广州中院递交“行政上诉状”,被上诉人仍是“废标案”中被原审法院认定的“不适格被告”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格力认为,原审法院并没有掌握政府采购方面的专业知识,没有区分清楚广州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与番禺区财政局的投诉处理决定之间所存在的本质区别。

  “如果广州中院不支持我们以广州市财政局作为被告,我们仍可以将番禺区财政局作为被告。”陈勇表示,考虑到番禺财政局和番禺区法院关系密切,届时或将申请回避。

  “立案阶段已经讨论过的问题,没想到会作为驳回的理由被翻出来。”陈勇表示了他的意外。

  陈勇透露,法院是在确定该案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证据等各方面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立案的,“当时我们与立法庭的法官经过电话、当面等多次沟通,才确定了被告。同一个法院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而对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此前的宣判,广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副处长宋国宝认为“这是必然的结果”,格力是想通过告广州财政局来炒作,目的就是想出名。宋国宝还表示不怕格力上诉,“法院是公正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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