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的判决生效5个多月了,县政府作为被告,却一直不履行判决。发生在遂平县的这个官司,让当事人深感无奈。
去年5月,遂平县林地承包人孟会民到县林业局办理林权证时,对方迟迟不予办理。孟会民遂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遂平县政府起诉至法院。去年7月28日,遂平县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但直到现在,县政府也没有履行判决。
原告代理人邵女士告诉记者,判决生效后,她多次去遂平县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可法院竟让她去找政府“协调解决”。邵女士气愤地说:“如果我自己能解决,还会起诉到法院吗?法院判决后却不执行,法律的尊严在哪里?”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认为,判决书生效后,县林业局若拒绝履行义务,原告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应当立案。如果法院长期拖延拒绝立案,依据《法官法》有关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惩戒。
记者昨天拨打遂平县法院院长李蔚涛的手机,打通后直接被挂断,再打一直占线。而遂平县林业局在发给大河网的“情况说明”中说,将继续做各方面的工作,尽快为当事人办理林权证。本栏目对此事也将继续关注。 (大河网记者 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