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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公布房价统计方案 称将研究公众专家意见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02日03:17

  统计局公布房价统计方案 此前“房价上涨1.5%”说遭质疑;称将研究公众和专家意见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日前发布公告,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但诸多媒体与网民均质疑,这一数据与实际感受相距甚远。城市司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进。

  调查方案主要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及附录四个部分,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房屋租赁价格、物业管理价格、土地交易价格等。调查对象包括各级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等。

  方案显示,目前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采用报表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

  为保证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择调查单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代表性强、兼顾不同企业注册登记类型、兼顾各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房地产项目,所选调查单位的房地产营业额总值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

  方案显示,统计局在选取房屋样本时,原则按照房屋类型分区域、分套型从上月、本月销售的房屋当中分别选取销售量所占比重最大、同质可比性强、代表性强且最接近15日交易的一套房屋价格作为该类型房屋上月、本月价格。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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