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15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卫生部部长陈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这个问题请问姜部长,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群众对此有不同的反响和意见,请问姜部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姜伟新:经济适用住房,国家的政策是这样给它定义和规定的:第一,必须是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及其以下,不超过60平方米。第二,它所适用的范围、供应的人群必须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是两个比较关键的内容和规定。
现在在实际工作当中,确有一些地方把它分配给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的人,这种情况有。但我认为有两点想跟记者们讲:第一,这不是多数,这是少数。第二,对这种少数也不能够容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各个省正在抓这项工作。你不能说开着奔驰到这儿来领经济适用住房,这是绝对不能够允许的,有这样的地方肯定是腐败问题,这是不能够容忍的,这个决心是很大的。
下一步是两项工作:一,加强管理。对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公开,避免开着奔驰来要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等。二,扩大范围。我们现在是鼓励一些地方把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逐步过渡。所以,这个问题提得好,有这样的问题,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就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安排。你用别的方式来解决住房保障,也难说就没有腐败问题,所以,腐败问题是管理上的问题,那是必须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