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8时,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中国人大网记者]我代表中国人大网网友“异乡的人”向陈燕萍代表提一个问题,这位网友说,我是一个农民工,跟着同村人一起出来干活,干完了,却拿不到钱,找我来的包工头说,建筑公司一直拖着不给钱,他也没有办法,去法院打官司吧,我们当初也没签正式合同,算是口头协议。请问法官,像我们这样没钱没地位的人,到底能不能打官司?打的话,又能不能打赢呢?谢谢。
[陈燕萍]首先,我要告诉这位网友朋友,人民法院是老百姓的法院,是为老百姓保护合法权益的。不在于地位的高低,也不在于你是否有钱,都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劳动案件有仲裁前置程序,在劳动部门仲裁过程中是不收取费用的,对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话,每个案件的费用只预收10元,现在有的法院对这10元诉讼费也不收取了,可见打劳动纠纷官司不需要花很大的诉讼费用。农民工朋友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打不起官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地位不决定官司的输赢。决定是在是否有理有据、请求是否合法。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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