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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买摊位 赠给儿媳当“彩礼”?(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14日08:46

  我花钱买的摊位,怎么写你名?

  妈,证给您办好了!

  马凌绘

  儿媳妇将属于婆婆的经营摊位产权证改到自己名下,企图以获赠“彩礼”的理由据为己有。记者3月12日从沈河区法院了解到,这起颇为曲折的婆媳争产案已落下尘埃,小南街道的何老太太依靠法律最终讨回了自己出资购买的摊位。

  第一次更名摊位归婆婆

  “妈,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跟大燕得离婚了。”1996年4月的一天,何老太太37岁的儿子何宝林垂头丧气地回家了,向母亲承认婚姻失败了。

  何老太太打电话招回来在五爱市场经营服装生意的儿媳妇大燕,想说服两人不要走极端。还没等老婆婆开口,大燕就怒气冲冲地质问何宝林:“好汉做事好汉当,你还好意思来告状!你自己跟妈说,到底是谁出了问题!”何宝林的脸顿时挂不住了:“我怎么了,不就是跟帮我看摊的林小丽一起吃过几回饭嘛,还值得你这样大吵大闹的。”大燕气得都哆嗦了:“吃饭?!你看看整个五爱市场,谁家老爷们跟小服务员明目张胆地拉拉扯扯!”

  何老太太一时措手不及。这个林小丽她也认识,一个南方姑娘,从小就出来在商场上打拼。

  何老太太劝慰媳妇说:“看在我大孙子的面上,就饶了他这一次吧!”大燕擦着眼泪,对婆婆说:“妈,这个气我真咽不下去。你放心,我不能亏待了孩子。现在五爱那个床子是我辛辛苦苦赚下来的,产权证写的我的名字,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到那个小妖精手里!”

  婆媳俩商量了半天,终于决定,将摊位更名为何老太太所有。

  第二次更名摊位改儿媳名

  1996年冬天,何宝林夫妻离婚。接下来的几天,大燕陪着何老太太在工商、税务部门签字,同意将摊位更名为何老太名下。1997年,五爱市场全面改造,只有原业户才有资格购买摊位。想到大燕对孩子的一片苦心,何老太太咬咬牙,打算独自出资25万元,买下一个地段、面积都不错的新摊位。

  何老太太想不到,早已有人对何家的摊位虎视耽耽了。没了牵拌的何宝林与林小丽的感情与日俱增,很快进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一天,林小丽貌似不经意地问起摊位的归属问题。何宝林说:“我妈想买个大摊位,就这一两天去办手续。现在所有的相关凭证都在我妈的手里掌握着,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小丽把嘴一撇:“她就你这一个儿子,最后不还是你的。”

  正说着,何老太太来了。她看了一眼儿子和林小丽说:“床子我买,由我实际管理,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出租就出租,想雇谁就雇谁。你们俩都给我记住,我是主人。”

  林小丽顿时笑容满面:“唉,大妈,您看我们就快变成一家人了,您还这么见外。”她扶着老太太坐下后说,“妈,买新摊点需要的手续老多了,这样吧,我陪您跑,您动嘴儿,我动腿儿,尽早把手续办完得了。”何宝林也在旁边帮腔。何老太点头同意了。

  1997年4月12日,何老太揣着25万元,让林小丽陪着,以老业主优惠价格去购买五爱服装城的一个档口。在办手续时,林小丽把何老太摁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借口让老人家歇息歇息,就从老太手中硬抢走了三联据和钱,进屋去了。一会儿林小丽出来了,何老太一看付款发票上写着“合同更名”字样,当时就糊涂了。“我们明明是现金购买,怎么是合同更名呢?他们整错了吧?”

  没等何老太细问,林小丽便将老太太拉走:“没问题没问题,反正这个摊点包准是我们的了,管它写什么了呢。”就在何老太还在纳罕时,第二天,林小丽领回了新摊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何老太打开一看,半晌无言:档口所有人名下的空格处,写的分明是“林小丽”。

  明明是前儿媳妇留给孙子的财产,怎么一来二去就成了他林小丽的?!何老太质问儿子,要求立刻将名字更改过来。何宝林面有难色:“妈,你看,再过3天我和小丽就登记结婚了,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何老太太怒道:“不经我同意就偷着换名,她这是什么行径!你对得起人家大燕吗!”

  然而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在儿子的软磨硬泡下,何老太终于强忍下了这口气。

  三天后,林小丽正式嫁入何家。婚礼之后,林小丽将摊位房产证交到何老太手中:“妈,您就是我亲妈,这个证您保管吧,不管证上是谁的名,东西都是您的!”

  儿媳说:摊位是“彩礼”

  从此之后,何老太一直履行摊点主人的职责——使用、管理、出租、交费……古稀老人如陀螺一般继续为了儿子的幸福忙碌着。

  2009年正月,新的变故又出现了。儿子又过不下去了,要第二次离婚。面对已经50岁出头的儿子,何老太无可奈何。更令她生气的是,儿子吞吞吐吐地说,五爱的摊点要不回来了,“林小丽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房产就是谁的。”

  十二三年过去了,当初25万元的摊位,现在已经价值两百万以上,如此巨额财产,竟就这样拱手让人?“那怎么行呢!孙子眼看就要结婚了,还指望这个摊点出菜呢!”何老太急得团团转,找到林小丽吵架,“不行,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你!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不论证上是谁,东西都是我的!”

  林小丽笑了:“这个摊点是我跟你儿子结婚之前买的,名是我的,就是我婚前的个人财产,你和你儿子都管不了。”何老太说:“不对,钱是我付的啊!怎么都成你的了呢?”“你赠给我的呗!你忘了?当时我跟你儿子马上要结婚,这个摊点啊,是你们家给我的彩礼!”

  被儿媳妇顶得无话可说的老太太回家就病倒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摊位要回来。

  法院判:摊位归老太

  2009年3月,何老太将林小丽告上沈河法院。在法庭上,何家母子与林小丽针锋相对,一方说登记时上当受骗,另一方坚称是彩礼理所应当。原摊床租赁协议书、离婚民事调解书、更名审批表、结婚证、新档口买卖合同、发票、新档口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档口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副本、离婚诉讼庭审笔录、证人证言等等逐一罗列出来,都盼着法院给主持公道。

  沈河法院经过仔细分析,首先认为,在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效力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房屋权属证书不能作为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据。应结合双方当事人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性质,对诉争房屋的权属作综合认定。

  现在,林小丽和何宝林在两次离婚诉讼庭审和本次婆媳争产案过程中,均承认五爱摊点是何老太赠送的,购买档口的资金不是林小丽支付的,由此可以认定购买五爱档口的资金只能是来源于何家,是由何老太出资的。

  其次,林小丽说,档口是何家赠予。法官认为,我国民间确有男方家长在婚前赠予女方服装、金银手饰作为彩礼的风俗习惯,但通常双方对赠予物品的彩礼性质均予以认可,且涉及金额不大。现何家不认可当年曾将档口赠予林小丽,且涉及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无法认定为按民间风俗习惯赠予的彩礼。故林小丽的“彩礼说”,法院不予认定。

  经过一番剥茧抽丝,法院依据谁出资谁受益,谁享有权利的原则,最终确认五爱的档口归原告何老太所有。

  本报记者孙智超通讯员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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