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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提高6种儿童大病报销补偿标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7日15:12
  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选择儿童部分重大疾病病种试点,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据了解,从3月15日开始,我省采取提高新农合补偿比、患者家庭合理分担医疗费用的方式,充分利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进一步缓解农民家庭的重大疾病经济负担。

  此次确定试点疾病病种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患儿的年龄范围为0至14岁(包括14岁)。

  救治定点医院为省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海口市人民医院。

  患有上述试点疾病病种的儿童,在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提高报销比例达到该费用的70%,提高了20%。其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儿门诊化疗,费用计入住院补偿范围。若是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按各市县新农合实施管理办法中非定点机构的补偿比例和报销程序给予执行。

  另外,除了补偿比例提高外,个别病种补偿封顶线也大大提高。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补偿封顶线(包括门诊化疗费用)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余4种试点疾病病种的补偿封顶线仍按各市县新农合实施管理办法来执行。(记者范南虹通讯员张文利)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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