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原普陀区长“管家”被判11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3月23日14:45
上海市二中院。3月4日,原普陀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案在此宣判。新民网 胡彦珣资料图
上海市二中院。3月4日,原普陀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案在此宣判。新民网 胡彦珣资料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3月23日上午,原上海普陀区长蔡志强“大管家”殷坤能受贿案,在二中院C210法庭宣判。法院宣判其受贿罪名成立,判决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所有违法财物予以追缴。

  法院认定,殷坤能收受各项款项72万余元,并驳回了殷辩护律师所称的“自首情节”,但此前殷坤能的家属已全额退赔赃款,且殷坤能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新民网记者现场看到,听到宣判结果后,殷坤能眼眶发红,神色凝重,被庭警带离时,家属向其挥手告别。(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王晓庆)

  

责任编辑:郑小霞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