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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建议研究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28日23:26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邹伟、周英峰)28日,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建议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孟建柱在报告中表示,针对事故高发、多发态势,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研究增加拘留处罚措施,提高财产罚、资格罚幅度;同时,建议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

  孟建柱说,将加快修订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缺陷机动车召回的相关法规和措施。研究建立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估机制,从制度、机制、措施、效果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工作成效。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健全汽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车辆生产和管理信用体系,研究加强对专业运输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动态监管的措施。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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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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