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4月28日讯(信明栋 王金强任建军)禹城市伦镇莲红村毛某等五人到朋友汪某家饮酒时,毛某饮酒较多,猝死在汪某家中。毛某家属向汪某等人要求17万元的赔偿,经禹城市公安局民警协调,汪某等5人赔偿给毛某家属2.4万元。
4月21日下午,禹城市伦镇派出所接死者毛某的妻子报案,称其丈夫到汪某家喝酒时,死在了汪某家中。民警和法医赶往现场,经查验,死者系酒精过量致死。
民警对汪某等五人分别进行询问得知,汪某新买了一台三轮电动车,请毛某等人到家中喝“喜酒”,大家都很高兴,谁也没有有意灌醉毛某的行为,都是自愿饮酒。
毛某的妻子认为其丈夫平时喝酒有度,是汪某有意灌醉,并向汪某等人索要17万元的赔偿。
经民警耐心调解,23日,汪某等5人自愿赔偿24000元给毛某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