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消息称,为适应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深化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运输航空公司自主定价。
通知称,自2010年6月1日起,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各运输航空公司自行确定。价格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提前30日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报民航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通知指出,各运输航空公司应合理确定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努力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航空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