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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人理解为房“假离婚”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5月26日13:12

  六成人理解为房“假离婚”

  《环球》杂志记者/王宁

  日前政府出台了新的政策,重拳治理房市,制止炒房之举。在“国10条”和“京12条”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贷执行标准。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那些真正有购置二套房需求的人,为省却抬高不少的贷款首付和利率,进而规避楼市新政对多套房设置的重重“门槛”,悄然钻起了政策的空子,那就是“假离婚”——已经有房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购入第二套房,然后再复婚。

  然而这种做法同样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原本感情很好的夫妻,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可能会以种种借口,不愿再与原来的配偶复婚,同时也转移了财产,而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法律条文来保护受害的另一方。但即便要冒如此大的风险,依然有相当多的人理解这种做法。

  日前,本刊与搜狐网联合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人认为,只要能节约支出,即便采取“假离婚”这种手段也值得。

  利益驱动,“假离婚”成生财赌注

  调查中显示,有超过六成的网民认为,只要能够节约支出,“假离婚”是可以被接受的。而只有一成网民认为,钻政策空子的做法不应该提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发展室主任李炜告诉《环球》杂志记者,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城镇特别是大城市居民的心中,房地产已经成为了最安全的投资方式,这本身就是房价过高所引起的一个特别现象。“房子从一开始的住处已经蜕变成为生财之道,人们就会挖空心思来让自己的钱升值,那么受到利益驱动,手段就不是问题。”

  同时,调查显示,有接近一半的人认为,如果自己存在购置第二套房的需求,便会“假离婚”,不会选择“假离婚”的人数基本与其持平,但要略少于接受者。可见,人们对“假离婚”的接受度并不低。然而调查中也表明,人们对“假离婚”的风险可谓心知肚明,表示自己“非常了解假离婚风险”的人超过八成。

  尽管了解风险,但仍可能选择为第二套房“假离婚”,可见房子在婚姻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已经多么重要。并且,有五成以上的人认为,只要夫妻之间充分信任,“假离婚”对家庭造成的影响并不很大,相对于选择“破镜再难重圆,负面影响极大”的近一成人来说,接受调查的网民显示了对自己婚姻家庭的高度自信心。

  “我很佩服这些表示愿意选择假离婚的人们,这是一种相当自信的心态。”李炜无奈道。

  房价下来,“假离婚”也会退潮

  造成“假离婚”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选择“房价太高”和“房地产新政不完善”两个选项的网民基本持平,占了总调查人数的九成以上。

  同样,人们认为解决“假离婚”现象的办法,也基本上倾向于“顺其自然”,而不是采取各种手段来进行遏制。

  “这种现象之所以出现,并且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认同,体现了人们对政策和现象积极表态的愿望。从社会学角度来说,‘钻政策空子’可以说是‘弱者的武器’,特别是当政策的出台缺少社会大众普遍参与时,这种做法并不少见。房市新政虽然是想人们之所想,但推出比较仓促,有考虑不够细致完善之处。”李炜表示,“只要房市新政推行下去,并且实实在在地起到了作用,人们看到了房价的下跌,得到了实惠,房子不再成为获利的手段,那么‘假离婚’也会自然而然地消亡,并不需要硬性遏制。”

  “假离婚”作为一种由于高房价和房市新政共同作用之下而出现的现象,虽然极端但是并非个例,受调查者虽然对“假离婚”现象存在不少的理解,但随着房市新政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地推行,相信这种现象并不会大行其道,给我们的婚姻和家庭造成危害。

  来源:2010年6月1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11期

  《环球》杂志授权使用,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本刊联系。

(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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