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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矿难瞒报:高额赔偿金"封口"假造死亡书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5月28日18:10
  新华视点:高额赔偿金“封口” 假造死亡书火化--追踪本溪“4·10”矿难瞒报事件

  辽宁省本溪市馨城煤矿4月10日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但由于矿主隐瞒不报,直至40天后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前往调查,才揭开矿难真相。

  连日来,记者追踪采访这起瞒报矿难的前前后后,发现在瞒报的背后,是个体矿主用高额赔偿金对遇难者家属实行“封口”、凭借造假的死亡通知书火化遗体,同时千方百计掩盖事故现场,逃避安监部门检查……种种情节,令人触目惊心。

  高额赔偿金“封”家属之口

  馨城煤矿位于本溪市溪湖区东北郊的一个大山沟底部,周围上千米内没有几户居民。该矿法人代表于思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正是煤矿停产整改期间,在岗工人不多,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才没有上报这起矿难。

  矿长周彦贵是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4月10日6时许,周彦贵下井前往八道巷道查看一个小队的工作,“越往里走,越感觉不对,巷道顶板有沙石冒落,一些管线也被崩得松动了。”周彦贵赶紧找到副矿长刘宏彬、马春胜等人下井搜救,很快就找到了6具矿工遗体。

  一次死亡6人,属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需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但是得知消息赶到现场的煤矿法人代表于思伟和另外一名投资人秦凤新等商量,决定暂不上报。

  隐瞒行动悄然展开!矿方先是叮嘱少数知情的管理层人员和矿工“不许声张”,然后由于6名死亡矿工都不是本地人,矿主便挨个寻找其家属。遇难的王德刚家住本溪县草河城镇徐堡村,距馨城煤矿数十公里。矿主秦凤新等人找到王家,先是说矿上出了点儿事,一番安慰之后才摊牌讲赔偿问题。

  4月11日上午,王家和煤矿达成协议,煤矿一次性赔偿王德刚抚恤金、丧葬费、遗属抚养费等共47万元,“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馨城煤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以后发生的费用及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王德刚的妻子和哥哥作为乙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秦凤新代表甲方签字。

  从4月11日到4月15日,秦凤新以同样方式,又先后与另5名遇难矿工家属达成协议。记者掌握的几份赔偿协议显示,矿方对其中4名遇难者赔偿为50万元,最后谈下来的矿工徐宝林,赔偿额高达72.5万元,远高于正常的矿难死亡赔偿标准。

  据秦凤新供述,这些协议都是他和每户家属单独谈下来的,签署协议都是在本溪县草河口镇一家小旅店内进行,只有他和死者家属在场,给的都是现金。

  “4·10”事故调查组成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二处熊建亮说,私签赔偿协议,超高额赔偿,是很多瞒报矿难处理中的一种手法。作为高额赔偿的一个附加条件,矿方往往要求家属“闭嘴”,同时协议签字后要立即火化遗体。“4·10”矿难瞒报正是按这一惯用手法操作。 死亡证明造假 花钱雇人签字

  死者家属这一关过了,下一步就是火化遗体。为了蒙混过关,秦凤新安排矿保卫科的刘丙云去弄死亡证明。刘丙云通过重重关系,从本溪金山医院弄到死亡证明4张,从本溪县草河口医院弄到2张,拿回来时都是空白页,上面盖有医院公章。

  在填写死亡证明时,为防止笔迹露出“马脚”,秦凤新每签署一份赔偿协议,都要上街花100元雇个人来填写,而且每名死者的姓名和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等也都是假冒的。

  据调查人员介绍,6份死亡证明上,有5份没有填写矿工的真实姓名,甚至连年龄和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比如46岁的死者王德刚,用的是杨军的假名,年龄“38岁”,而徐宝林用的是林胜的假名。

  死亡时间则从“4月9日”到“4月13日”各不相同,有的“被安排”在火化前的一天、有的是前两天;死亡原因要么是“脑出血”,要么是“心肌梗塞”。除医院公章外,死亡证明上还加盖了医生的个人名章。经过这样精心的“填写”,矿方最后将写好的死亡证明交给死者家属,让他们火化时出具。

  此外,矿方还采用了异地火化的办法隐瞒事故。死者孙甲章、孙飞是父子俩,矿方分别冒用张大海、李义的假名,将遗体运往百公里外的本溪县通远堡火化场火化。其余四具遗体,分不同时间运往辽阳市弓长岭区附近的火化场火化。

  5月26日,记者在通远堡火化场保留的《遗体火化流程认定单》上看到,孙飞的遗体于4月12日8点火化,用的是李义的假名,29岁(实为24岁),死亡原因一栏写着“病故”。记者注意到,在这张认定单的家属签字一栏,留下的是孙飞姐姐孙丹的签名,这可能是这张单子上唯一的真实信息。但遗憾的是,“李义”和姐姐为什么不同姓氏,这一细节当时没有被人深究。 整改矿井违规作业 彻底追责不容手软

  记者采访了解到,“4·10”事故本来可以避免。馨城煤矿是一座停产整改矿井,去年12月8日,本溪市安监局经检查,认为井下八道巷道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停止作业,矿方按要求封闭了这段巷道。然而,今年4月9日,矿长周彦贵派人私自打开密闭墙,组织6名矿工进入这段巷道,旨在回收遗留在巷道内的管线、铁轨等设施。

  不料,当作业进展到4月10日5时许,即发生瓦斯爆炸,6人全部遇难。调查人员发现,6名死者中有5人持证具有下井资格,年龄最小的孙飞上班只有5天。

  事故发生几天后,周彦贵领人在发生爆炸的这段巷道外侧,先后打上了二道密闭墙。周彦贵向记者表示,这以后溪湖区安监局和当地街道的安检员多次下井检查,均没有发觉这里曾发生过事故。“曾有安检员发现八道巷道的密闭墙跟原来的位置不一样,我说,是为了维持井下通风平衡新修的,躲过了安检员的询问。”

  矿方认为隐瞒得天衣无缝,然而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事发20多天之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5月19日,省检察院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将情况转给辽宁煤炭安全监察局,这起矿难在瞒报40天后,终被揭开。

  26日下午,辽宁煤监局向馨城煤矿下达了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后,矿主之一秦凤新和矿长周彦贵因事故和瞒报的责任,被本溪警方刑拘。周彦贵在拘留前对记者说:“矿上多花了赔偿金,又挨了重罚,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4·10”矿难调查组组长、辽宁煤监局副局长杨泽余说,目前由辽宁煤监局牵头,包括本溪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等参与的“4·10”事故调查组已全面展开工作。调查组将通过细致调查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重拳打击事故瞒报顽症,还社会一个公正。

  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继壮表示,调查组对导致和瞒报这起事故所涉及的所有环节都会深入调查。比如是哪位医生私开的死亡证明,是否存在安监人员监管不到位甚至帮助隐瞒问题等等,“只要和瞒报有关者,都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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