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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妇二审从轻判决 台湾当局表示尊重司法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06月11日13:02

  环球网6月11日消息 扁家4大案今天进行二审宣判,陈水扁夫妇皆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20年有期徒刑。对于判决结果,台“总统府”与国民党口径一致,表示尊重司法,并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判决结果。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接受访问表示台当局尊重司法;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苏俊宾也表示尊重司法,他并呼吁社会各界应理性看待判决结果。

  扁珍二审除了有无期改为20年有期徒刑,其罚金也较一审减轻。二审扁珍应分别缴纳罚金新台币1.7亿和2亿。

  扁珍等人因分别在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买官等案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扁珍分别并处以2亿、3亿元罚金。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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