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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捂盘惜售”对抗楼市调控值得警惕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5日17:36
  上海楼市7月再陷僵局。上周全市仅绿地岛语树雅苑一个项目推出3.7万平方米的新房源,只相当于前周12.3万平方米供应量的30%;这导致上周商品住宅的成交大幅下滑49.7%,在仅一个新盘上市的情况下,成交量惨遭腰斩。据了解,6月,一些房价下调20%的楼盘已经获得热销,于是多数开发商希望捂到9、10月份再卖。显然,由于政策的相对停滞,多数楼盘采取“捂盘惜售”来对抗短期的房价下跌。(7月14日《中国证券报》)

  只因楼市陷入僵局,为对抗楼市调控,就捂盘惜售,导致市场房源紧张,成交量腰斩。堂堂大上海只有一个新楼盘推出,这不是规避楼市调控政策,人为制造楼市供应紧张局面,寄希望于楼市继续暴涨吗?楼市暴涨,开发商捂盘惜售为的是攫取暴利,楼市步入调整期,开发商重复使用捂盘惜售伎俩,人为压缩成交量,逼着楼市回暖、涨价,如是“饥饿营销”策略传递出的警示信号令人担忧。也在考虑着政府调控楼市的执行力。

  其实,捂盘惜售是个老问题了,中央一直都在打击开发商捂盘等违规经营行为。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囤房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都被列入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去年下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从各地频频抬头的捂盘迹象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的实际效果令人担忧。

  为打击捂盘,不少地方也开展了打击行动。但是,由于对开发商的捂盘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再加上不少地方沿袭房地产财政思维惯性,打击违规开发商不愿意动真格,导致地方政府对捂盘的打击“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道又一道的捂盘禁令被证实是一纸空文。比如,南京市出台规定对开发商捂盘确定最高1万元的罚款标准,就引发了舆论炮轰。1万元的罚款标准固然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如此低的罚款标准,只能算作政府平息民怨的姿态而已,根本达不到打击捂盘惜售的效果。对此,有论者尖锐指出“罚款1万是捂盘动员令”。这样的指责或许有失严厉。但是罚款标准过低显然难以遏制开发商的捂盘冲动。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一地鸡毛。

  其实,遏制开发商捂盘的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有的地方不愿用而已。在我看来,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能满足于下发缺乏可操作性的通知,地方政府也应及时跟进,制定明确而严厉的处罚细则,并提高执行力,从经济上让捂盘开发商得不偿失。相关部门接到捂盘举报,只要查证属实,就启动问责处罚程序。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正常手段运作房产市场。也让消费者走出无休止涨价预期的恐慌阴影,回归购房理性。作为高房价一线城市的上海能否在打击捂盘惜售、确保市场供应的问题上取得实效,我们拭目以待。

  另外,地方政府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打破地王神话。原世贸谈判代表龙永图尖锐指出:“2/3房子应该由政府供应”。尽管该建议只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但是此番话道出了普通百姓的心声,传递出平抑房价的民生思路。地方政府不必拿出2/3的土地盖保障房,至少应该落实中央部署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只有地方政府加强保障住房建设力度,降低地价与税费,让利于民。增加楼市供应量,为平抑房价提供市场原动力,才能逐步改变开发商的暴利心态与捂盘惜售心理。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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