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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记者因报道浙江上市公司“内幕”被通缉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7月29日03:45

  上海一记者因报道浙江上市公司“内幕”被通缉

  杭州一公司财务总监因转贴相关报道被拘留

  浙江警方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

  □时报记者 甘小虎 吴行妙

  一个是《经济观察报》上海记者站的记者,一个是杭州紫晶置业的财务总监。

  因为几篇涉及浙江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报道,两人走上了相似的路:前者因为撰写报道被凯恩公司所在地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后者因为转载该文被遂昌县公安局拘留。

  昨天上午,依然隐匿于江湖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通过新浪微博表态,称他“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而事件另一端,紫晶置业的财务总监翁安余则被拘押于遂昌县公安局。

  >>事件回放

  报道及转帖引发通缉

  事件应回溯到5月19日。原凯恩集团职工李子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

  次日,遂昌县公安局就“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凯恩集团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报案人为凯恩集团。

  5月23日,获知上述消息的仇子明前往遂昌县调查。6月5日,他采写的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在其所供职的《经济观察报》发表,报道称凯恩股份在过去的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种种问题。

  3天后,凯恩股份发布公告,否认了报道中指出的3个问题,表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此后,仇子明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 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基金或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三篇文章,连续质疑凯恩股份。

  7月27日晚上10时,一则“记者因报道定罪或遭全国通缉”的消息突然在网络上传开:消息称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内幕,已被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向全国发出通缉令。

  该消息迅速在网上激起巨大反响。

  记者随后了解到:此次遭通缉的共有2人,另一人为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紫晶置业)的财务总监翁安余,7月27日晚上被遂昌县公安局带走。而翁的家属获悉,翁之所以被刑拘,是因为在网上转贴了“凯恩股份内幕”的相关文章,且获得与仇相同罪名——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警方回应

  已成立调查组调查

  7月28日,时报记者赶赴遂昌采访。下午3点,在遂昌县公安局大门,记者被拦下。门卫表示,“局领导都不在办公室,平时协调媒体采访的政治处领导也不在”。

  3点45分许,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副主任出来接待记者,但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只是表示“有消息,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记者希望能够采访主办仇子明案的经侦大队有关领导或相关人士,该副主任表示经侦大队所有办公室均没有人。

  下午4点50分许,记者联系上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省公安厅和丽水市公安局的法制部门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此事。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不是调查组成员,具体调查内容他不清楚。

  而据昨日下午5时20分浙江广电集团新蓝网发布的一条消息称,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向该网记者表示,仇子明确实因为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被网上通缉,但仇子明只是涉嫌该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可称作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会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

  >>被拘者妻子说法

  我们与凯恩无关

  昨天下午4时,已被拘留的翁安余的妻子吴志英和翁的单位领导联合接受了众多媒体的采访。吴志英眼眶湿润:“昨晚儿子问我,爸爸为什么没回来,我说他出差去了。儿子又问我,出了什么事么?我说,没事。儿子说,不可能没事,没事你为什么从下午一直哭到现在。”

  翁安余,丽水遂昌人,紫晶置业的财务总监。

  据紫晶置业行政人事总监周文高介绍称,前天中午,翁安余在公司被来自遂昌县公安局的民警带走,对方出示了“网上通缉令”的复印件。在杭州逗留了几个小时后,翁安余被带去遂昌,理由是“转载了与凯恩股份内幕相关的文章”。临走前翁安余给妻子吴志英打了个电话,说“有事要去遂昌出差几天”。吴随后从单位得知翁被警方带走的消息。

  对于网上有传言称翁安余为仇子明的“线人”,吴志英及仇子明均予以了否认。

  吴志英告诉记者,他们夫妇虽然都是遂昌人,但离开当地多年,“并不认识仇子明,也不认识凯恩股份的人”。但翁炒股多年,凯恩股份曾是丽水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所以一直对这个公司很关注。

  吴志英说,她与翁相识7年。翁刚毕业的时候曾在遂昌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考上了丽水市财政局的公务员,一干就是5年。2007年下海来杭州,一直在紫晶置业任财务总监。

  >>“报料人”说法

  我们没有分享“改革的好处”

  昨天下午,《经济观察报》发布了“关于仇子明报道凯恩股份的情况说明”,文中称,仇子明于5月23日夜里11点多,孤身从上海乘火车赶至浙江丽水,先找到了实名举报凯恩公司员工李子华,随后与李子华一同赶赴凯恩股份所在地遂昌县进行调查。

  李子华告诉时报记者,在凯恩股份改制之前,他就是遂昌造纸厂的职工,该厂的“电解电容器纸”占据了国内唯一、全球第二的市场份额,并构成了如今凯恩股份主要的收入来源。

  李子华说,遂昌造纸厂改制之时,厂里领导曾要求每个员工每月拿出600元成立“基金”,日后这笔钱将折算成公司的股份。但凯恩上市以后,上头却一改以往“大家分享改革的好处”的说法,表示这每月600元为厂里向职工的借款,并非折算股份。

  李子华称,他为此与工友多次向厂里讨说法未果。三年前,公司对他们近90名老员工予以了“解聘”,他开始不断上访。“去年7月份,我去遂昌信访局上访,刚出来就有7个人追着我暴打。”李子华认为这是凯恩集团对他上访的报复。

  李子华证实,仇子明确实曾找到他了解情况。

  >>各方说法

  凯恩股份

  对于“仇子明与翁安余被网上通缉”一事,凯恩股份董秘田智强告诉时报记者:公司几个月前的确就仇子明“恶意诽谤、诬陷的行为”向遂昌县公安局报案,且公安局已于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但“网上通缉”一事他并不知情。对于“仇子明报道内容是否属实”一问,田智强表示“不方便发表评论”。

  经济观察报

  昨日下午2时30分,《经济观察报》官方网站“经济观察网”上公开发布了“严正声明”,文中称: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

  浙江省证监局

  对于仇子明之前报道中称“浙江省证监局已介入对凯恩股份的调查”一说,省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确对凯恩股份进行过“常规核查”,但并未予以“立案调查”。“且近期出现的相关报道也是发起核查的原因之一。”该负责人还表示,就现阶段的调查结果而言,尚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问题。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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