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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拾腐败官员遗留的"负资产"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2010年08月13日10:58

  王华元这样的人,不仅毒害了体制,也打击了世道人心,对官方和民间,都是一种精神磨损

  何三畏

  2010年7月14日,王华元先生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法院公开受审。王先生是一名重要罪嫌,捕前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更早,是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加上他本身很有故事,特别是在广东为官期间,管理并且处理过举世瞩目的南都案。所以,审判王华元,是很有新闻性的。

  不过,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庭审报道,只有新华社的寥寥数语。因为获准旁听的,除新华通讯社外没有第二家媒体,此外就是“专案组成员,政法系统干部,和王华元的女儿”(2010年8月2日《财经》杂志),没有公众。

  当前,基层法院异地审判省部级高官渐成惯例,而基层法院明知这是新闻焦点和公共热点,却往往把媒体和公众屏蔽在公开审判之外,变公开审判为不公开审判,使得公众在观察和分析政治腐败、“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缺乏足够的材料,这是不应该的。

  但是,王先生被指控的两项罪名,受贿700多万元和两千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却是已经公开的。这些罪名如果成立,仅前一项,即已超过刑法规定的死罪70多倍。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笔者也并不赞成对职务犯罪实施死刑。而只是说,刑法在上,如果按照王先生在任上喜欢对媒体批示的4个字“严肃查处”,他是死罪难逃。

  不过,我们要问的是,对于公民的社会生活和现实的政治秩序来说,一个腐败官员被“严肃处理”了,事情就完了吗?恰恰不是。

  对腐败官员的刑事处罚,只是他们本身得到的“报应”。而抚平他们对社会和政治造成的伤害,修复他们设置的政治病毒和攻击过的制度漏洞,弥补他们造成的种种损失,让法律、正义和良知重获信心——笔者称为收拾他们遗留的“政治负资产”,或者用体制里面常用的话说,叫做“吸取经验教训”,把以腐败的方式行政所颠倒过的“重新颠倒过来”——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作为在两个省做过如此重要的领导工作的腐败官员,王华元先生留下的“负资产”应该很珍贵,也很有“系统”。限于篇幅,划整为零,小而言之地说,首先,王先生的政治品格毫无诚信。

  他在浙江任上分析官场腐败时说过,腐败官员“首先是政治信仰动摇,第二是经济出问题,第三是生活作风出问题”。可是,现在我们知道,这时已经是他的腐败末期,这完全是他本人的写照。

  王先生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但他惟独有直捣死穴的腐败心得:他说,“领导干部有三怕,一怕上级监督,所以我们要建立巡视制度;第二个怕,就是怕群众监督和舆论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怕制度的刚硬性,我们有很多制度,但是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希望网民跟我们一起共同地努力。”

  说得好吧?够肉麻吧?但这些表演,等于一个讽刺性的行为艺术。令人叹息的是,这样漂亮的话,都被王先生说了,以后谁还相信这样的话,其他官员又说什么呢?所以,王先生这样的人,不仅毒害了体制,也打击了世道人心,对官方和民间,都是一种精神磨损。

  一任坏官为祸一方,留下一屁股糗事。以“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了他们的罪行,还有他们的臭屁股等待擦拭。这好比说,司法如果还灵,也只相当于通用杀毒软件,对于某些个性病毒,得手动查杀。王华元先生这枚个性病毒,似乎把党和国家委托给他的权力,当作经营家天下的工具在使用——这叫“非法行政”,是一个官员的政治素质,腐败的罪名无法追究,也就是必须“手动查杀”的政治病毒。不言而喻,这其中,即包括震动天下的南都案。

  当然,就整体来说,南都案是一方局部气候酿成的,不是王先生个人秘制。但是,根据《财经》杂志《王华元与南都往事》的报道,此公是对南都案有决定性权力的官员。

  这是一个令人颓丧的问题:孙志刚案令人发指,南都的报道推动了司法进步,王先生为什么要对南都“严肃查处”呢?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成为既成的事实,南都案的被害人也一直在申诉。清理王先生留下的这一笔“负资产”,也是很有必要的。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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