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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高温劳动保障成空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6日10:59
  高温时节,许多劳动者坚持工作,与他们的敬业热情相比,一些用工者的做法让人寒心。

  每天10元,上海规定的高温季节津贴最低标准,对于劳资双方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数目,可笔者发现偏有一些企业爱搞“小动作”:今天安排劳动者在非露天环境走个过场,称工作并非一直露天不发津贴;明天又说高温岗位津贴等同高温季节津贴,发了前者就不发后者。实在混不过去,就只按最低标准发,不肯“多拔一毛”。

  有些企业倒很“大方”,高温津贴一个月上百元,可劳动者抱怨却更多:不但没了饮料、药片等降暑物品,上午11点到下午3点的高温时段还得顶着烈日干活,不缩短工时,不停工。老板言之凿凿:项目进度不能慢,已经发了津贴,要休息就扣钱。

  平心而论,企业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可以理解,不过他们中恐怕有不少在职工面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殊不知员工在乎的不只是这些高温费,他们更需要的是真诚的理解和关心。

  让劳动者更有尊严,光依靠企业主自觉显然不够。每年劳动者高温权益保障都会一再重申,却仍有用工者不愿好好执行,这其中的关键是高温立法与相关监管机制缺失。早在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就联合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然而这一条例“暂行”至今已逾50年,成为我国仅有的一部针对高温酷暑条件下如何调整单位、个人生产生活或其他社会活动的法规,其大部分规定与当前实际脱节,对于高温的界定、高温休假、高温补助等具体细节也未明确。一些网友便戏称:50年厄尔尼诺都让地球升了多少度了!

  近几年,一系列高温事故引起社会对高温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视,卫生部等四部门于2007年联合下发了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各省市每年高温期间也会出台相应的防暑降温文件,虽然明确了一些高温权益保障的细节,却始终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企业即使被查出没有健全的高温劳动保障措施,但没啥惩罚约束,老的暂行条例又无对照可依,使相关部门反而无法和企业“较真”。

  其实高温保障立法并不难,难的是转变观念。过去,由于立法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卫生等多个部门,造成谁都能管却谁都管不全的现状。如果有关部门能主动作为,牵头制定更符合百姓需求的法律法规,高温劳动者权益保障就不会成为空谈。(陈玺撼)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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