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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下井不是“陪死”而是共生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13日16:47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9月12日新华网)

  矿领导下井看似与井下工人捆绑在一起,给人以生死存亡的感觉,其实并非在此,领导与工人不一样,其下井能了解井下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万一出现紧急情况时还能及时指挥,减少灾害的损失。

  从历次发生的矿难看,既有天灾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当然这个人为不是说那个故意搞破坏,而是事先对于一些险情没有及时发现,一些漏洞没有及时予以堵截,视而不见,麻痹大意,结果小事变成了大事,以至成灾成难,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人为因素造成矿难有不少的原因,但主要原因无外乎:一是领导没有下到实地,亲身感受,只是听汇报,导致情况不明,处置不力;二是凭经验、凭想象总是认为小毛病无碍大局,能拖则拖;三是安全生产要进行不少的投资,有些投资额巨大,因而,一些领导舍不得,不情愿,总是想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效益。煤矿是否安全责任主要在领导,实践证明,领导高度重视出得问题就少,领导不重视小事也会酿成大祸。

  煤矿安全无小事,有的小问题看似小,其实隐藏着大,有的今天是轻,明天可能就是重。煤矿安全问题不是一般的人就能发现,能处理的,煤矿工人在井下工作,他们的注意力主要放在生产上,一般不起眼的问题也许不会太在意,再则,有些问题不是肉眼就能发现的了,那得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仪器才能发现。从以往看,一些矿难发生之前,似乎一切正常,结果发生后才知道存在许多的问题。

  领导下井从井上走到井下,从台后到台前,更能增加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生命看做高于一切,由此,安全工作就会由推着办,变为主动办,及时解决。

  矿领导下井不是“陪死”,而是为了更多的人求生,因而应有更加严厉的措施作保证。如:怎样跟班下井,在井下呆多长时间,做什么,应有具体的贯彻实施制度。尤其是要实行领导包天,分片包干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谁当班出现问题,谁的责任区出现问题应该追究责任,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把隐患解决在萌芽中。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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