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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员:五类不文明行为破坏互联网秩序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27日09:06

  人民网北京9月25日讯 为推动网络文明建设,营造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网络环境,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已隆重推出。为让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入了解文明上网的相关信息,9月21日,人民网邀请到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他以他的视角剖析了“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的内涵。

  五类不文明行为破坏互联网秩序

  [主持人]: 哪些不文明上网行为值得全社会关注?这些不文明的行为给现实社会造成了什么样不良的后果?

  [闵大洪]:不文明上网的行为种类比较多,我梳理了一下,比较普遍存在的,或者说是经常看到的,可能有这么五大类:第一类,制作或传播色情淫秽与低俗、庸俗、媚俗“三俗”信息的;第二类,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第三类,散布虚假信息,传播网上谣言的;第四类,与网络欺诈相类似的行为,它不仅是在网上发生,还会在现实中产生作用;第五,扰乱整个网络秩序的,比如盗窃他人的在线游戏账号或者虚拟财产,在网上进行黑客攻击,以及在论坛当中对他人实施的谩骂、侮辱等语言暴力的行为。

  这常见的五类行为,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传播秩序,有些还直接对现实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比如刚才说的网络欺诈以及制造、释放假信息的行为,扰乱了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

  [主持人]:之前听说有一些人在网上散布有关地震的谣言,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这种行为是否也应该受到约束?

  [闵大洪]:对。虚假信息,尤其是网上的谣言,对现实生活的影响非常大,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扰乱人心,比如说在经济领域,可能会引起股价的下跌,影响到金融秩序。这些案例非常多,造成的危害也很大。也发生过这样一种情况:传说某一地的香蕉有问题,结果给这一地的产业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倡导文明上网是个长期的任务

  [主持人]:在生活中,很少有人提文明看报、文明听广播,文明看电视这一类的话,为什么文明上网却受到了大家广泛的关注,究竟互联网具备怎样的特性,让我们必须不断地重申这个号召?

  [闵大洪]:最主要的还是要从不同媒介的不同特性来看。传统大众媒介都是一种单向的传播,报纸、广播、电视具有同样的特性,都是单向的点对面的传播。互联网作为新媒体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互动性。广大网民是可以直接参与进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来互动,读者可以原创出大量的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至于为什么要不断地强调这样一个问题,我想在中国有两个原因:第一,我们的网民数在快速的增加。最开始,互联网使用的人很少,大家能够遵守一定的规则,相关应用也很少,问题显得不那么突出。但到现在,当中国有几亿人在用,全球几十亿人在用的时候,当然,就必须建立一定的规范,大家都需要遵守这样的规范。截止到今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4.2亿,普及率达到了31.8%。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8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提到,中国的互联网还要继续发展,而且努力在未来五年内,让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的人从中获得收益。第二,网民现在可以原创内容。7月,互联网数据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中国互联网用户产生的内容流量已经超过网站专业制作内容的流量,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这两点说明,文明上网这个问题必须要关注。

  [主持人]:Web2.0时代到来,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大量的信息,文明上网显得愈发重要?

  [闵大洪]:对,互联网从Web1.0到Web2.0,经过几年的发展,对用户原创内容的管理问题变得非常突出。

  网上网下言行一致是文明上网的一大前提

  [主持人]: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文明上网行为会限制他的一些个人兴趣。在获得个人自由与维护互联网秩序这两个方面,网友要如何来做,从而不会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失衡?

  [闵大洪]:这涉及到两方面的情况。第一是关于认识上的。互联网诞生之后,对全球的人来说,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最初,有些人认为,互联网是一个新的媒体,对它的管理不要像对传统媒体那样严格,自由度很大,甚至有人提出政府不要管理。但是经过互联网多年的发展后,世界各国对这个问题都有了重新的认识,认为互联网还是需要管理的,政府在这里面也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对网民来说,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连游戏都需要一定的规则,更不用说几十亿人或者国内几亿人共同参与的一个平台。互联网上每天有大量信息内容在传播,在这种状况下,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或者有一定的秩序。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是基本人权之一,但是像其他人权一样,如果你的这种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自由,或者是破坏了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和道德准则,当然也理所应当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各国现在普遍的做法,首先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规范互联网。我们每一个网友对这点都要有所认识。

  第二,在行动上,要做到网上网下言行一致。大家都知道,在现实当中,我们的行为都是在实名的情况下进行,我们有具体的工作单位,并遵守现实社会当中各种规范。尽管现在并没有严格实行网上实名制,但是为了维护整个互联网的传播环境,每人在网上的言行也应该是有所规范的。不能说到了网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要做到网上网下言行一致。

  [主持人]:新生网民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网友要文明上网需要了解哪些最基本的规范?哪些底线是网友文明上网不能跨越的?

  [闵大洪]:我认为有两条底线,一个是法律的底线,一个是道德的底线。第一,关于法律的底线。“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知识竞赛题目当中涉及到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下面几个方面做了规定,如果责任主体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或者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对个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非常明确的法律底线。之前的这些年,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法律或者法规,对很多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属于底线。新的法规还在不断地出台。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第36条,被互联网界称之为互联网专条,规定了网络用户(个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站),如果利用网络实施了侵权行为就要承担责任。从法律的层次讲,每个网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

  第二是道德底线,也包括社会公德。道德是人和人、人和人群关系的法则,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人们行为的规范。道德上的很多东西不一定是法律要去界定的,它可能并不属于犯罪,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有了这种行为规范,大家就可以判断你的是非善恶。互联网上要建设网络道德,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是要讲究诚信、平等、相互尊重等等。道德的底线应该是什么?那就是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行应该是无害他人和社会。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底线。

  不要被“三俗”内容笼罩 网络媒体责任重大

  [主持人]:闵老师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会长,您对互联网媒体的发展以及现状也都比较了解,您认为在净化互联网环境,倡导文明上网方面,互联网媒体方面应该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闵大洪]:网络媒体是一个平台,对于这样一个平台,要讲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第一,对内容的选择和推荐要起到把关作用,在上面传播的应该是优质的内容,而不是垃圾的内容。比如博客的推荐,微博热词的设置等等,很多具体的操作其实都反映了一个网站的办网宗旨以及价值取向。网站在这方面具有很大的责任。

  第二,在我们的日常报道和宣传当中,当然应该从文明建设这样一个角度,宣传、提倡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我也注意到,在这方面,有很多做得不错的案例,有些还是网友自己组织的。我举一个例子,河北省石家庄市有一个两千多位博友参加的“河北省博客圈”,他们在今年的1月30日签署了国内首个博客圈自律公约,当时被很多媒体报道,被称之为网友在网上发贴由无序走向自律的标志性事件。这个自律公约表述很简单,就五条,但是表达得非常实在。其中有一条提到,“博友之间团结尊重,不暴露别人的隐私,不在博客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对于这样的案例,网络媒体发现之后,应该对这样的信息做推荐。网络媒体在这方面可以做很多的工作。

  [主持人]:近些年来,各种“门”层出不穷,这些事件大多以网络作为传播载体。您认为网络媒体在引导网络舆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哪些?

  [闵大洪]:什么“门”?它指向的其实是一件丑闻。不同的“门”,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但每一次“门”事件确实吸引了很多广大网友的注意力,而且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评,从而在网上形成很大的舆论。

  我想,从网站的角度来看,帮助网民文明上网的关键是要对低俗、媚俗、庸俗的内容进行抵制,要进行正确引导,不为吸引网友的眼球,提高点击量而炒作。过去有一些不好的情况发生,比如说“艳照门”发生后,确实有些网站号召网民盖高楼,希望网民不断地发帖子,从而造成事件的热度不断地被提升,甚至很多网友在里面还说“跪求艳照”。作为网站来说,有一个很重要的引导作用,甚至包括管理的职责,确实要充当好把关人的作用,不要被这种“三俗”的东西笼罩,不能在这种事情上迎合少数网友的心态。

  有一些网友其实做得很好, “艳照门”事件当中,有网友率先出来表示,对这些非常过分的甚至已经到了色情或者严重淫秽程度的照片,不下载、不保留、不传播。“艳照门”所涉及的不良内容,确实对整个互联网的健康环境,尤其对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会有非常大的负面作用。一些网民、版主率先发出这样的声音,一些网站又把这些声音做了放大,可以看到网站和网友之间有非常良好的互动,把正面的东西很好地表现了出来。

  网友要提升媒介素养 对媒体传播的信息要辨别能力

  [主持人]:从您多年对新闻传播以及互联网的了解看来,国外在规范网民上网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以让我们借鉴?

  [闵大洪]:具体做法可能比较多,最主要的是在保护未成年人上网方面有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如果出现了特殊的情况,法律制裁是非常严格的。另外,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方面,社会团体能够对媒体或者对互联网进行监督,做法很多。

  我想另外谈一点的是,从网民个人角度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提升媒介素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这样一个问题,也是发达国家新闻传播教育领域首先提出来,成果也不少。近些年来,国内的新闻传播院系也多开设了这门课,有的新闻院系在这方面取得的成果也比较大。

  在我们接触所有这些媒介当中,当然不仅仅限于互联网,应该是所有的新闻媒介,读者对他们的情况必须要有一个非常清晰和全面的认识。一般来说,媒介素养问题会涉及到五点:1、认识到信息是经过人为建构产生的,并不提供外部客观世界的简单镜像,不是像镜子那样是什么样就显示什么样。更准确地说,媒介向我们提供的是经过人工建构的产品。2、媒介是由自成逻辑的规则建构的,每一个媒介本质或者说传播的特点各不相同,它的信息也是由本身的逻辑产生的。3、信息的接受是因人而宜的,每个人接受的信息对其影响和产生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4、信息包括意识形态和观点。5、信息生产的媒体是要获取权利或者是利益的。因此,媒体的受众,也就是互联网的网民要增加思考的能力,在你接触这个媒介的时候,要有比较敏锐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能力。网上各种信息都有,网民应该有一种辨别的能力,应该吸取那些对自己的发展或者是身心成长健康有益的信息,对很多信息必须要有一种质疑的能力,要思考是真是假,信息制造与传播者的目的是什么。

  具体到对网络媒介,网民可能要有这么三个能力:1、要提高对网络媒介的认知能力,对它的传播特性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知。2、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选择能力。3、提高对网络行为的自我约束能力。为什么有很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就是少了自我的约束能力,当然,在网络上进行活动时,也要有自律的能力。这三种能力,最主要还是用于文明上网或者健康用网上,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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