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一届人大十六次会议 > 人大十六次会议消息

代表不得干涉司法案件或者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利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25日12:03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常红 杨成 贾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在京开幕。再次提请审议的《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对代表的监督专门增加了规定:代表不得利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从中牟取个人利益。

  草案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从中牟取个人利益。

  (责任编辑:常红)

  更多关于 代表法 的新闻

  ·

  ·

  ·

  ·

  ·

  ·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径偲)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