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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重查名人富人超生 有两人被罚50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27日18:37
  中新社南昌10月27日电 (张见悦 王昊阳)27日,江西省赣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官员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该市重点开展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治理行动,35位名人富人超生被查,都被处以10万元人民币以上处罚,其中两人被罚50万元。

  赣州市此次名人富人违法超生治理行动中,查出35位名人富人超生,其中会昌县某矿业公司董事长杨某,1990年11月生育第一胎女孩,2006年4月计划外生育第二胎,属违法生育,会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征收了社会抚养费50.9065万元。赣州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某婚外生育两孩,当地计生部门对其征收了社会抚养费50万元。

  截至目前,赣州市对35位违法生育的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552.3645万元。另悉,赣州市还清理出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86人,186人遭党纪处分,73人受政纪处分,其中65人被开除公职。

  资料显示,近年中国各地先后出台针对名人富人超生加重处罚的政策,计生部门虽开出不少巨额罚单但鲜见执行到位。2006年,湖南涟源市双龙煤矿矿长刘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共生育三女二男,被当地计生部门开出130万元的罚单,刘某认为不合理并四处投诉,最终刘某拒绝“买单”。2007年,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孝昌县政协委员、龙腾水泥公司董事长历少清因超生被罚76.55万元,这笔全省最大的罚单,最终只征收到了10万元。

  目前超生罚金保持最高记录的是2008年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企业主林某收到的一张罚单,林某因违法超生第二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万元,并已征收到位。

  目前,各地计生部门的处罚规定虽有差异,但都表示将坚决依法加重对党政官员和名人富人的超生处罚力度,对影响社会公平、动摇计划生育成果、情节恶劣、负面效应极大的违法超生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就地免职,或予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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