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上午公布近三年职务犯罪特点
卖考题成谋财新招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家公职人员犯罪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展览展出近三年来东城区、崇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将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各异的职务犯罪列举。
特点一
公职人员受贿占大头
从2007年至2009年原东城崇文审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受贿罪是公职人员犯罪中比重最大的。
据了解,形成这一特点的原因是,受贿犯罪相对隐蔽,接受贿赂的手段方式多样,很多贿赂以礼品形式送出,不易被察觉。
而同样是“一本万利”的贪污犯罪却有下降趋势,这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管理有很大关系,国有单位管理逐渐正规化,可钻的漏洞变少,贪污犯罪发生的几率也小了。
特点二
泄密成新型职务犯罪
统计发现,2007年,职务犯罪的类型很简单,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但到2008、2009年,开始出现新型犯罪——故意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据了解,此类犯罪都是泄露国家专业类考试考题的案件。近几年,随着专业考试在个人就业升迁过程中的比重加大,掌握试题就等于掌握了一些特权,在此情况下,出卖考题牟利,也就成为公职人员“发财”的另一途径。
获刑
判缓刑比例逐年上升
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是,当年的法律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1996年最高院发布的关于贪污、受贿等适用缓刑的规定中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视情节可适用缓刑。
如今行贿、受贿数额上升,手段更加隐蔽,很难留下确凿证据,职务犯罪缓刑有滥用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