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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1月29日22:56
  中新网上海11月29日电 (记者 陈静)为巩固世博会期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成效,遏制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上海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经济运行秩序,上海警方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在上海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亮剑”行动)。

  据介绍,警方通过“亮剑”行动,旨在侦破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要案件,打击一批侵权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销假、屯假窝点和犯罪网络,形成严厉打击侵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效果,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警方已经成立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人亲自挂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亮剑”行动的组织指挥,其成员涉及经侦、治安、交警、督察、文保、水上、轨道、公交等部门。

  “亮剑”行动的打击重点为: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尤其是涉及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犯罪;假冒知名品牌的,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犯罪;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药器械、建材、汽车配件、食品、烟酒制品、农资等关系民生商品的,尤其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尤其是涉案金额巨大,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跨地区、跨国(境)的,尤其是国内外知名企业反映强烈的犯罪;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的,尤其是形成产供销非法利益链的有组织犯罪;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尤其是通过贿赂提供不合格产品形成安全隐患的犯罪等。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关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也涉及民生问题,警方希望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行动起来,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和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举报,从而最大限度地净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循线追查力度,积极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侵权假冒重点地区、涉及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治理,从个案突破中对假冒伪劣商品制假源头、侵权盗版商品标识印制源头、网络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传播源头等侵权源头开展综合治理和联合整治。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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