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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案警方有何委屈 “相关领导”暴露公权混沌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12月03日03:19

  “跨省追捕”案中警方有何“委屈”

  张麦渴

  12月1日晚,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媒体通报,称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属于错案,王鹏于12月1日下午被释放。另据悉,利通公安局两位负有责任的领导被免职。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被宁夏吴忠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此前,王鹏多次写信举报大学同学、属于“官二代”的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

  此案中,目前让公安局的两位领导来担责,也对,但不尽然对。说对,是因为当地警方违反法定程序,错误搞跨“跨省追捕”,相关领导当然要担责;说不尽然对,是因为,此案仅仅打公安局的“板子”,是远远不够的。

  实际上,将“跨省追捕”归咎于警方的“滥用公权”,警方还真有点“委屈”。因为,在整个事件中,警方其实只是一个具体的执行者,一个工具而已。之前,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石队长已经一语道破“天机”:“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所以,正如之前辽宁西丰警察进京拘传记者案中,关键的嫌疑人是该县委书记而非那几位进京执行的警察一样。在本案中,为了一起普通的网络发帖举报事件,“公检法各部门”居然大张旗鼓地“联合开会”,“相关领导”专门批示,这才是闹剧的“总导演”。尽管现在吴忠市警方否认此次跨省刑拘是听命于“官二代”的母亲,但“许多警方人士都认识丁兰玉(即马晶晶之官母),不能完全排除感情因素”,执法部门屈法媚权、官官相护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公检法各部门联合开会”,“相关领导批示”,暴露的是一种公权力的混沌。也就是各个权力部门彼此职责不清,职能不彰,权力和法律之间的界限也没有很好地划分清楚。本该监督警方执法的检察、本该处于公正审判立场的法院、本该接受检察机关和法院监督的警方,都混同一家、不分彼此了。在制度设计上本应相互监督制衡的三家变成了相互“联合”,本该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领导”则将自己的批示凌驾于正常的法制秩序之上,从而导致公权力体系的混沌不清。

  可见,要更好地维护公民正当权益,就必须遏制权力的骄横;要遏制权力的骄横,就必须解决权力的混沌,那就是要进一步严明法制程序,清楚界定各职能部门权力边界,构建科学制衡的权力运行体系,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规制权力。

  具体就此案来说,要真正维护法律尊严,还公众以真相,还当事人以公道,首先就有必要调查清楚,是哪些权力越位了,哪些权力又该作为而未作为,或者乱作为,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此,吴忠市委、市政府表示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调查,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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