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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跨省追捕案”已作处理 启动错案追究程序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03日08:17
被解除刑拘后、站在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门前的王鹏

  中广网银川12月3日消息(记者郭长江 许大为 马玲艳)12月2日中午,宁夏吴忠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跨省追捕案”的处理结果。在晚间吴忠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徐耀在接受本网记者的独家采访中,明确表示:吴忠市公安系统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从执法规范化、执法理念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并从当天开始起,启动错案追究程序。希望能通过该事件的教训,提高整个队伍的执法质量。

  昨天午间的新闻发布会持续约30分钟,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持利通区公安分局工作的吴海波首先宣读了吴忠市委、市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决定:责成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立即撤销案件,并对王鹏解除刑事拘留;同时,对处理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何泽祥免去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有关部门还责成吴忠市公安局党委对负有分管责任的汪红东免去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的职务。

  新闻发布会上,对于王鹏是否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吴海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王鹏的行为从小的范围来说对办公秩序有一定的骚扰,但是他这种行为造成的影响还达不到刑法上诽谤罪所说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

  记者在昨天上午面对面采访王鹏时,他显得有些激动并透露在刑拘期间,曾遭到公安人员的一些过激行为。吴海波副局长坚决表示,对于王鹏所述,一经调查核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记者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采访时看到,纪检部门正与王鹏仔细核实相关问题。

  下午6点多,记者再次采访王鹏时,发现已与律师接触的他,情绪变得相对平静许多。据悉,他已向吴忠市公安局提出四点要求:撤销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恢复个人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向他和家人以及自己的单位道歉;按照国家赔偿程序,要求对自己因刑拘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昨天晚间早些时候,记者碰到了专程从兰州来接王鹏的甘肃省图书馆的同事。截止今天凌晨记者发稿时,王鹏和他的律师仍然留在当地。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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