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名行乞儿童死死抱住路人的腿不放。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史万森
本报通讯员赵永军
一个来自安徽的非法组织未成年儿童和残疾人乞讨团伙,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被当地警方查获。然而,由于一些流浪儿童年龄小,或因家庭贫困,没有任何家庭联系方式,也没有身份证明,警方对他们的身份无法确定,这给案件进一步办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警方介绍,9月15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旗所在地敖勒召其镇居民举报:有一些外地的未成年人进入居民家进行乞讨,不给就跪地不起,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群众怀疑,这些流浪儿童可能是被人控制的乞讨团伙成员,请求警方尽快进行调查处理。
接到报案后,鄂托克前旗公安局迅速抽调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报案群众的指引下,办案民警很快在大街上发现了两名乞讨儿童,年龄大约10多岁,衣衫褴褛,满脸污垢。为了摸清两名孩子的行踪,民警对两名儿童进一步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两名儿童进入几户人家跪地乞讨后,返回到了敖勒召其镇北市场院内。
北市场是鄂托克前旗最大的商品市场,市场内商家云集,顾客比较多。民警跟踪到这里发现,两名儿童回来后,一伙乞讨人员上了一辆农用车,向鄂托克旗方向驶去。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同时通知敖勒召其镇出城堵卡点民警进行拦截。
经盘查,车上共有16人,其中,5名未成年人,4名残疾人,年龄最小的只有9岁。民警将他们带回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审查,发现这是一个由张某某、荣某、张某、郑某某等人组织的未成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团伙。
经进一步审讯得知,组织者张某某、荣某、张某是安徽省临泉县张营乡张营行政村村民,张某某和荣某是夫妻,张某是张某某的弟弟,另一名组织者郑某某年仅13岁,是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人。
三四月份,张某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共16人,由张某某驾驶自己的白色农用车从安徽老家出发,先后到河南、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所到之处以表演杂技之名,利用、组织上述人员乞讨进而牟利。
他们每到一地,先是表演杂技、魔术、硬功、耍猴等赚钱,如果没有演出就让孩子们自己出去要钱。这些孩子都经过训练,先是缠着人要钱,要不到的情况下就跪在地上进行乞讨,有时还抱住人家的腿不让走。演出赚的钱和孩子们自行要的钱都计入张某某的账本中,由张某某统一管理。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孩子有的每天能够乞讨到上百元,有的每天只能乞讨到二三十元,张某某则每天只给他们两到三元零花钱让他们买些零食吃。他们中除张某某和母亲、妻子、弟弟以及未成年人赵某某、赵某两兄弟外,大都没有亲属关系,除两名河南籍未成年人,其余的都是安徽临泉县人。
警方粗略了解得知,这些孩子都有同样的境遇,即没有完整的家庭,他们有的是父亲去世了,有的是母亲去世了,有的是父母离异。这些孩子都因家庭贫困或无人照料而无法读书。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由自己的亲人介绍给张某某让其从事杂技或乞讨,为的只是能混口饭吃。
警方介绍,由于这些孩子年龄太小,有的是残疾人,他们大都不知道家里的联系方式,有的因为家庭贫困没有联系方式,所以警方无法和他们的家人取得联系。这些孩子也都没有办理过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无法核实他们的身份,所以涉案的有关情况也无法进一步核实。
去年以来,针对一些残疾人、未成年人被犯罪分子拐卖、拐骗,然后被强迫利用在一些城市的街头流浪、乞讨,或者被迫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等五部委决定专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难点困扰执法部门,进而影响打击力度,以致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现象至今未能杜绝。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