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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村民遭砍续:官方称征地补偿款不发给个人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30日02:18
  “两举报村民当街遭刀砍锤击”追踪

  本报讯 (记者段修健 张太凌)11月27日晚,丰台区南苑村两位村民被不明身份者打伤,两人称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村内征地补偿款等问题。(本报昨日报道)。昨日上午,南苑村召开会议,答复解释这些村民反映的问题。该村负责人表示,征地拆迁款按上级规定,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村务和财务都定期公开。

  昨日上午,南苑村村委会召开专门会议,村委会负责人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征地补偿款等问题。除部分村民外,南苑乡信访办相关人员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南苑村村委会负责人解释,因村内土地被征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获得一定补偿款,目前补偿款确有部分已到账。按照上级规定,征地补偿款不能发放给个人,应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收益由村民共享。

  该负责人说,此项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有少部分村民要求将征地补偿款分掉,村委会没有同意,引发这部分村民不满。

  对于部门村民有关定期公开村务和财务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村内事务随时公开,财务情况则按季度公开,张贴于公告栏。为方便事务公开,村委会定期印制1000多份《南苑村报》,送达每户家庭。

  此外该村党总支负责人表示,对有村民代表受伤并不知情,村民反映问题并不存在。昨日下午,南苑乡政府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经调查,村民此次反映的相关问题都不存在。

  声音

  “失地村民未获实际利益”

  “这次的答复和以前一样,并没有解释实际问题,我并不满意。”参会的南苑村村民李宝祥昨晚表示,即使征地补偿款由村集体管理,作为失地农民获得的太少,难以维持生活。

  李宝祥说,“除去农保和合作医疗,村里每月发的生活费只有不到500块钱,根本不够生活。”李宝祥说,据他了解南苑村的征地款有13亿,仅利息收入就有数千万元,而目前村民收入过低,征地并没有给南苑村的失地村民带来实际利益。

  南苑乡信访办在此前答复中表示,根据南苑村建设及经济发展情况,村委会将逐步提高村民的生活标准和福利待遇。

  作者:段修健 张太凌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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