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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拆迁办干部涉嫌收黑社会贿赂 获缓刑两年

来源:重庆商报
2011年02月20日03:30
  本报讯(记者 杨兴云)2005年至2009年期间,南岸区征地拆迁办征地一部原部长张正中,帮助庆隆公司开发的“南山高尔夫”项目加快拆迁进度,先后收受“黑老大”彭治民送的7000元人民币和2000元美金,并接受由彭治民为他安排的免费出国豪华游(本报1月18日曾报道过)。记者昨天从沙区法院获悉,张正中因犯受贿罪,已被判获刑两年,缓刑两年。

  两次豪华游花费26230元

  现年47岁的张正中是南岸区人,大专文化。2002年3月,张正中担任南岸区征地事务处主任。2004年在由彭治民(另案处理)开发建设的庆隆公司“南山高尔夫”项目中,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2005年至今,张正中任南岸区征地办公室征地一部部长,相当于科长级别,负责茶园新城片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期间,张正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彭治民指使手下杨晓、代洪涛(均另案处理)送上的人民币7000元、美金2000元红包。并先后两次安排张正中等人到塞班岛“5日豪华游”和日本旅游,两次旅游消费26230元。

  据悉,张正中先后受贿共计48312元。

  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

  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对张判刑两到三年。

  对此,张正中的辩护人认为,2010年6月5日,张正中向市纪委(监察局)设立的“廉政账户”上交了11800元。按照市委市府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一律免于处理,故对张正中已上交的11800元不应当计入其受贿金额中。

  此外,张正中的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9月29日,他向检察机关退出赃款35000元;审理中又退出了赃款1512元。因此,张正中的辩护人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了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张正中虽然暗中收受贿赂,但在单位还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个人。

  宣判后没有提出上诉

  沙区法院认为,张正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侵犯了政府机关管理制度和国家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给予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鉴于张正中退出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为此,沙区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张正中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将张正中退出的36512元赃款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张正中没有提出上诉。

  作者:杨兴云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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