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庞自立
公车治理的思路,即自上而下的同时,要保障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知情权、监督权。走增加民意民智的公车改革和法制化路线,是公车改革的治本良策。
公车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此前,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首次将公务用车纳入预算决算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公务车使用的管理。
公车之所以为人诟病,最直接的原因就在于缺乏实质性、统一性的约束力量。虽然从1994年中办国办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公车改革已经走过了16个年头,中央及各地出台的规章无数,治理手段层出不穷,但10多年来成效甚微。一些地区公车改革甚至变相成了给有车的公务员提供补贴。从已有的公车制度改革模式屡屡搁浅来看,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许多车改模式,不仅没能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相反是在车改中用制度和政策的形式将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合法化。
而此次财政部将公车纳入政府预决算管理,与以往的治理措施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将这一问题纳入到了政府工作考核的范畴之内。众所周知,预算决算兹事体大,有着一套相对严格和完备的制度体系约束。花多少钱,怎么花,一旦列入其中,就必须遵照执行。这比诸一般的公车管理条例、规章,无疑要正式得多、严格得多。对此,我们应当乐观其成,期待在下一年的两会上,看到公车支出的明细。
不过,仅仅纳入预决算管理,仅仅是公车改革的第一步。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达1500亿元—2000亿元之巨。
这提醒我们,公车改革的目的是减少支出,让公车真正做到“公”用,需要进一步明确公车治理的边界。最好是通过人大出台专门性的法律,对公车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化约束,对公车采购、养护、适用人群和场合,有一个具体明确、清晰可执行的标准;对于违规的行为,要拿出实质措施予以惩治。否则,单纯由公车受益部门自行编定预算,或者进行货币化改革,会有将浪费制度化、福利工资化的风险。
温家宝总理谈治理三公消费时曾说过:“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这表明了公车治理的思路,即自上而下的同时,要保障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知情权、监督权。走增加民意民智的公车改革和法制化路线,是公车改革的治本良策。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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