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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才萍涉黑案成员拟减刑 重庆法院进行公开听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2日18:23
减刑听证会现场。 杨君相 摄

 

罪犯唐某减刑听证会现场。 杨君相 摄
减刑听证会现场。 杨君相 摄


  中新网重庆4月22日电 (银雪 杨君相 邓金凤)22日,重庆谢才萍涉黑团伙案一成员唐某的减刑公开听证会在重庆市南川监狱举行,重庆南川监狱、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及监狱200余名服刑人员参加。

  拟减刑罪犯唐某今年37岁,系谢才萍团伙涉黑案涉黑成员之一。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7月以来,唐某在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中,受谢才萍的指使负责赌场抽头,每天从赌场盈利中获得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非法报酬。2009年11月3日,唐某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唐某在重庆市南川监狱服刑期间,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2011年3月,重庆南川监狱向重庆三中法院报送对唐某的减刑意见书。为进一步提高刑事司法的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重庆三中法院决定对唐某减刑案进行公开听证。

  上午10点,重庆三中院审判长宣布听证会开始,“请民警带罪犯唐某出席听证”。听证会上,重庆南川监狱当场宣读对唐某提请减刑的意见书:“罪犯唐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自觉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政治、文化、技术课,学习成绩较好,劳动态度端正。积极肯干,较好地完成了劳动改造任务,现已获重庆南川监狱记功一次……”。

  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亦当场发表检察意见称,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同意南川监狱对唐某的减刑意见。

  此外,唐某的同监舍罪犯冉某发言称,“我和唐某在同一监舍,平时也在同一个劳动小组。唐某自入监以来,认罪服法、深刻悔悟,平时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我们同舍监友关系相处较好。”唐某同监区的服刑人员晋某也发表了对唐某的思想和劳动表现的看法。

  唐某在听证会最后陈述时称,“我非常珍惜今天这个机会,能当面向法官陈述自己2年来在监狱的思想转变和劳动表现情况。我很后悔,希望法院能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法院在听证结后,将根据听证调查核实的证据,听取南川监狱和重庆检察三分院的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并公开作出裁定,择期宣告。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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