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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8人“肉霸”黑帮案开庭 主犯被控11项罪名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09日18:26
    重庆18人“肉霸”黑帮案一审开庭 暴力控制多个农贸市场哄抬价格

  新华网重庆5月9日电 (记者朱薇)非法垄断重庆南岸区多家农贸市场的猪肉供应、销售,抬高农贸市场所在地区农产品销售价格;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9日开庭审理周祖云等18人“涉黑”案,“涉黑”老大周祖云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1项罪名。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周祖云相继成立富邦食品公司、邦美实业公司、邦美小贷公司等公司。周祖云还通过承包、租赁、购买产权等方式获得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农贸市场、蓝波楼农贸市场、上新街农贸市场、正扬农贸市场以及巴南区鱼洞农贸市场的经营权或产权。周祖云采用经济利益笼络等手段,纠集家族成员、屠宰场业主、社会闲散人员等,在南岸区、巴南区等地多个农贸市场以暴力为后盾,有组织地长期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大肆聚敛钱财。

  检察机关还指控,周祖云通过贿赂手段,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本人及组织寻求帮助,逐步形成以周祖云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张宜强、周治建、卢四华、张晓波、吴先明、周祖彬、苏忠贵与陶虎平(另案处理)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周建山、管蜀金、韩乐意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周祖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垄断重庆南岸区多家农贸市场的猪肉供应和销售,从而抬高农贸市场所在地区农产品销售价格,严重侵害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对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等11项罪名对周祖云提起指控。

  法院预计此案将审理五天。

  作者:朱薇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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