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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2011年06月21日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为缓解发电企业成本增加导致的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我省决定调整贵州电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销售电价每度电平均提价1.36分钱。省物价局同时表示,目前,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上网电价 小幅上涨

  据介绍,为合理补偿燃煤电厂脱硫成本,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标准自今年4月10日起由每千瓦时1.7分提高为每千瓦时2.16分钱。

  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于火电成本的影响,我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自今年4月1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54分钱。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我省水电上网电价自今年4月1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3分钱(其中小水电已经提高0.2分钱,此次再提高0.1分钱)。

  

  销售电价

  每度平均提价1.36分


  我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1.36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提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其中,省内大工业用电电价为每千瓦时提高1.66分钱;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9分钱;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价1分。销售电价调整自今年6月16日起执行。

  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运行,自今年6月1日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电价统一按照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执行;蔬菜生产用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花卉苗木种植用电价格按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高耗能企业

  用电不能优惠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力用户电价。

  同时,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家发电公司挖潜降耗,加大存煤量,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贵州电网公司和各级供电局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罗华)

  作者:罗华 (来源: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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