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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央单位三公公布不详 无从评判是否合理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08月02日02:21

  “公布不详,无从评判是否合理”

  90多个中央单位晒“三公”,专家呼吁晒详细账单,并加强审核和监督

  截至8月1日,已有90多家中央部门公布了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1年预算情况。各部门数额高低不等、差距甚大。低的如国家信访局的98.25万元,高的如国家税务总局(含国税系统)的21.6亿多元。

  “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满足其知情权,行使其监督权,不是公布几组数据、写一些说明那么简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要对“三公”项目和科目给出明确定义和具体解释。据新华社电

  多个部门“三公经费”不够详细

  仅公布总数,让公众无从评判开销是否合理

  所谓“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面对各部门“晒”出的从不足百万到超过21亿元的“三公”经费账单,究竟应当怎样看待?

  “公布"三公"经费无疑是巨大进步,但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满足其知情权,行使其监督权,不是公布几组数据、写一些说明那么简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首先要对“三公”项目和科目给出明确定义和具体解释。

  这方面,审计署公布得较为详细:2010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为1229.65万元,其中购置支出115万元,购买了哪些车辆、花费多少都有介绍;运行维护1114.65万元,公车实有数和平均单车运行维护费也有数据,并解释了单车运行维护成本上升的原因。在公务接待费方面,公布了较为详细的情况。

  “公布"三公"经费,是为了让公众能够监督政府的财政支出。然而,相当多的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都没有详细解释和分项数据,只有几个总数,这些开销是否合理,让公众无从评判。”许光建说。

  不仅要公开,关键在此后的审核和监督

  专家建议审计部门介入进行核实和评估

  从已经公开的去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字看,各部门数额高低不等、差距甚大。低的如国家信访局的98.25万元,高的如国家税务总局(含国税系统)的21.6亿多元,应当怎么评判“三公”经费的高低?

  “看待这个问题要理性,不能单纯看绝对数字,因部门职能和性质不同。评价"三公"高低的标准是绩效,关键是用尽可能少的钱把该办的事办好。”专家刘尚希说。专家建议,为了便于公众理解,在公布“三公”经费时应介绍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具体事项。

  一些专家还认为,“三公经费”不是只公开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在公开后加强审核和监督。他们建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后,审计部门应该介入,就公布情况进行核实和评析,并就公开方式和内容提出完善建议,特别对公布的格式、细化的程度、说明的内容等都应详细规定,确保大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地方政府应公开“三公”支出

  今年将修改预算法,专家建议增加处罚性条款

  舆论同时认为,大部分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后,下一步预算透明、财政公开的任务更加艰巨。接下来,地方政府“三公”经费公开的任务更为艰巨。截至目前仅北京、上海公布了“三公”经费。

  “中央部门主要是制定政策,和大家的利益关联没有那么直接。大家更关注的还是地方政府"三公"经费支出等,这直接关系民生投入的多少。”许光建指出,下一步,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公开较为详细的“三公”经费情况。

  在关注操作层面工作的同时,一些业内人士也将关注点集中在如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为这项工作提供保障。专家刘剑文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修改预算法,确保"三公"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对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进行修改。

  “修改时还应增加相应的处罚性条款,让不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刘剑文建议。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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