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小企业生存困境 > 中小企业消息

浙江高院呼吁问题企业主别乱跑 应申请司法重整

2011年11月16日16:5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裘立华

  新华网杭州11月16日电 (记者 裘立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发布了浙江2007年以来危机企业司法重整的相关情况,呼吁企业出问题,企业主别逃跑,司法重整程序是挽救危困企业并促进转型升级的最佳途径。

  浙江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截至今年9月份,浙江省法院共受理了34件适用《企业破产法》的司法重整案件。其中2007年受理1件,2008年受理2件,2009年受理16件,2010年受理8件,2011年1至9月受理7件。

  近期,舟山普陀法院受理了欧威宝公司及其两家关联企业系列司法重整案和浙江恒宇造船公司及其三家关联企业系列司法重整案;宁波奉化法院受理了唐鹰服饰、凯森线缆破产清算案并着手司法重整工作。

  “国外企业陷入危机最先考虑的是申请破产保护,而我们的个别老板为什么只想到‘出走’?”章恒筑分析,这与当前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司法重整的意义和功能还存有模糊认识,一些企业把司法重整程序误认为就是破产清算,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企业主陷入了只有“出走”一条路可走的误区。

  章恒筑表示,通过司法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在使企业得以摆脱经营困境,避免破产清算厄运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及其债权人、出资人、职工、关联企业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使用。

  目前,浙江通过司法重整让不少危困企业重生。至今,浙江省高院已经先后指定相关中级法院集中管辖32家地方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企业的债务纠纷系列案件,涉及案件3000余件,目前已有17家企业的资产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浙江:企业发生危机可申请司法重整 让企业重生

(责任编辑:UN02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