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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强化预算支出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2011年12月09日15:45
来源:财政部
  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开展部门预算专项检查为切入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预算支出监督力度,较好促进了各项财政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监督工作机制

  为促进预算管理与监督有机融合,构建起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大监督”格局,2009年,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方案》,明确了预算支出监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工作重点、实施方式和保障措施,初步构建了“大监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明确财政厅内部业务职能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在预算支出监督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监管,2011年出台了《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职责厅内分工及实施办法》,从而形成了多管齐下、共同监督的监督构架,为实现“全参与、全覆盖、全过程、全关联”的预算支出大监督格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不断加大部门预算监督力度

  近几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围绕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区党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贯彻落实财政预算改革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情况等,选择一些资金量大、涉及民生项目较多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2005—2011年,共对自治区教育厅等63个(次)部门进行了检查,及时查出纠正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虚报支出、挪用专项支出、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大量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对促进财政改革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创新方式,着力提高监督成效

  不断拓展监督范围。针对部分重点部门预算支出中专项支出较大、项目性支出主要由基层预算单位承担的特点,自2008年起,部门预算检查的范围从最初局限于部门本级预算执行逐步延伸到所属二、三层预算单位和重点专项资金。结合对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2008-2010年,共对新农合资金、能繁母猪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等22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了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挪用、浪费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

  不断前移监督关口。为增强监督的时效性,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了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从2011年起,结合对区直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将对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或上一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事后检查逐步拓展为对当年预算执行和次年预算编制情况的事前、事中检查。通过对预算单位当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对部门次年部门预算编制提出审核意见,以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不断提升监督层次。为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在大力开展对财政资金规范性检查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监督。2008年,选择了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探索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评价。2009年,选择“改善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办公条件和科研条件”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监督评价工作试点,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管理、项目功能、经济效益、公共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考核与评价,为探索建立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积累了宝贵经验。

  不断提高监督综合成效。自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将部门预算检查与区直单位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将区直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及会计核算的完整性、真实性纳入区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考核评价结果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通报,监督综合成效不断显现。

  不断强化成果利用。针对部门预算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自治区财政厅专门召开办公会,听取部门预算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明确提出了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工作、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等强化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十条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等,进一步强化对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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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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