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上海城镇居民养老办法:重度残疾仅需缴5%保费

2011年12月12日15:36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王珝

  “上海发布”解读本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重度残疾仅需自缴5%保险费

  王珝

  晚报讯 上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近日出台,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全面实现城镇无保居民“老有所养”。

  昨天,“上海发布”微博就新政作出进一步解读,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领取、帮扶、继承、制度衔接等的信息。

  根据新政规定,今年7月1日已满60周岁无业无保障的老人,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不用缴费。

  具体条件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并且没用享受过城保、镇保、农保、征地以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

  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如果参保人已年满45周岁,在60周岁领取年龄前按年缴费即可。遵循“多缴多得”原则,市民可以用60周岁和现在年龄做个减法,计算与最上限缴费15年还差多少。市人保局表示,这部分差额允许补缴,到60周岁时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此外,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如果参保者还未满45周岁,也须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同样遵循 “长缴多得”原则,到龄后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针对部分城镇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将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本人仅需缴纳缴费标准的5%即可 (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人员除外),其余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县财政会共同来承担。

  万一参保人员过世,他的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呢?市人保局介绍,如果参保人员过世,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除了政府补贴部分外,其余部分都可以进行依法继承。

  办法出台后,很多市民急切想知道各种手续的办理办法。市人保局表示,实施细则正在抓紧研究,近日就在市人保局官网上公布。届时,市民可去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上海会具体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一系列制度的衔接办法。

  此外,针对已年满60周岁人员户籍迁入上海后能不能参保的问题,市人保局表示,还需要等国家关于这类人群参保政策出台之后,再另行制定本市的具体办法,各方面准备工作都在进行。

(责任编辑:UN60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