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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贤峰案反思:死缓翻案风何时休

2011年12月13日16:09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作者:曹晓波

  2.“太凶残了!为什么用这么多刀杀死她?”

  10年来,徐家人从来没有反对过这个判决,不是因为他们服判,而是他们毫不知情。

  一审判决后,在当地派出所工作的同村人告诉徐家,代贤峰被判死刑,“我们不懂什么一审二审啊,法院判死刑我们以为就枪毙了。”徐家最小的儿子徐文磊说。

  直至去年5月,徐家听到传言,代贤峰在云南省第四监狱服刑,用不了几年就要出狱了。徐文磊随后赶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科核实真相,他拿到了两级法院的判决书,坐在椅子上读完判决书后,“蒙了”。

  “我姐被杀那年我只有17岁,哥哥徐文果读大一,其他的家人都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我们既没被通知参加一审、二审,更没有判决书。”徐文磊告诉记者。

  “太凶残了,为什么用这么多刀杀死她(徐文素)?高院必须把这个人枪毙了,我才服。”2011年 10月23日,徐家十几位亲属坐在《法制周报》记者面前,诉说着不公。

  家属认为代贤峰并不构成自首,自首应该是自动投案,且如实交代罪行,“代贤峰两样都不符合,他没有自动投案,供词也前后不一。”

  徐文磊气愤地说:“我查过法条,自首可以从轻却不是必须,必须的情节是主观恶意不深,或者对方有过错,或者基于义愤。显然代贤峰不具备这些情节。”

  随后,徐家提出了对云南高院的十大质疑,认为“二审程序不合法、量刑畸轻,凶犯代贤峰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申诉要求高院重审此案,并且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但都像打在棉花上。最后石沉大海”。(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徐家也托人在各大网站发帖呼吁网友关注,发动亲属、村民共计千人签名抗议云南高院的死缓判决。

  不过也有村民认为,“两个凶犯在逃,是法院留有余地,怕杀错人。”徐文磊认为法院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明代贤峰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是严谨的事情,公安采纳的证据,血衣、血裤、指纹、证言相互印证,主凶就是代贤峰。”

  10月23日,75岁的徐兴能站在村口的山坡上抽泣不已,野草早已吞噬了他女儿的坟冢。他告诉记者,10余年来,他从未听到代家人一句道歉,更别说赔偿了。即便在今年1月的民事赔偿庭审中,法院最终判决代贤峰须赔偿61369元,其当场表示“没有赔偿能力”。

  因此,徐家人在忍受莫大的精神痛苦的同时,也要承担巨额的经济损失。包括徐文素的安葬费3000元,还有小卖部里上万元的货物因长期封锁和无人料理,变得不值一文。

  徐家至今住在一个木板房里,家中没有一样现代化电器,连墙壁上张贴的报纸也已发黄变黑,出版日期仍停留在1998年。

  被害人徐文素在同村人眼中是一个“人品好,懂事,勤劳”的姑娘。在上世纪90年代初,徐文素的母亲因肺癌去世,徐家欠下了大堆医疗款,正在读初中的徐文素主动提出退学经营小卖部,为哥哥徐文果、弟弟徐文磊挣学费。

  在徐文果的眼里,妹妹是一个绝对优秀的女孩,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她是那样喜欢读书,但家里没有钱。”

  而代贤峰在村民眼中则是跟着一帮流氓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游民。

  3.死缓翻案风难题待解

  针对此案的具体情况,2011年10月24日,《法制周报》记者来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新闻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该案时间上已过10多年了,当时的执法理念与现在没有可比性,证据也难找到了。

  25日,记者来到云南省高院,而主管宣传的胡姓法官表示,“不宜接受采访,以判决书为准。”

  云南高院迫于民意压力,李昌奎案几经反复后得以启动再审,最终被执行死刑。(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这一结果自然让代贤峰案等类似案件的被害人的家属看到希望,他们无一例外,很愤怒地要求翻案。

  资深媒体人张贵峰认为,现在人们要问的是,面对类似李昌奎案这样损害司法公正、挫伤司法公信力的“伪标杆”判决,除了启动再审予以一一纠正之外,是否还应该拿出更严格有效的预防措施?

  李昌奎被再次判为死刑后,很多人在担心这是否会引发死缓翻风连锁反应?

  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表示: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性的特殊制度,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只适用于纠正个别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应将其他案件和李昌奎案作简单类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何况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

  尽管不能简单类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向记者表示,同属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如何体现法律、政策和民意相一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问题,也许需要司法部门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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