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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街道办事处”仍需观察

2012年01月09日14:21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潘林青 李钧德 晏国政 刘元旭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年前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撤销街道办事处”做法仍存很大争议。“一站一居”、“一站多居”等社区治理模式收到一定成效,但尚需在未来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天津市南开区嘉陵北里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方说,街道办事处就是一个“二传手”,上级交派的任务最终还是要由社区来完成,街道办事处就是开开会、打打电话,还挤占了不少资源,确实应该取消。

  山西省晋中市安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栓成则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后,直接由县区对应管理那么多的社区,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将影响社区工作的稳定性。

  南开大学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唐忠新也认为,现在一些部门的分工和职能存在交叉,有利可图的去争抢,无利可图则去推诿。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发挥着“兜底”的作用,凡是分工不明确的工作,可由街道办事处先“兜”起来,否则当前基层中的一些矛盾无法解决。

  山东、天津等地若干社区的干部和居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站一居”、“一站多居”的社区治理模式较好,但也存在弊端。

  青岛市市南区仰口路社区居民李淑华赞同这种新探索,他说,现在几乎什么事都可以在社区工作站办理,既省时又省力,政府服务居民的能力大大提高。另外,居委会有了更多精力来组织居民自治、为居民服务和开展文体活动,调解矛盾纠纷。

  但也有多名居委会主任告诉本刊记者,“一站一居”、“一站多居”从理论上来讲很好,但如果不增加人员和经费的投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会变成“形式化”。比如,现在不少社区中的工作是由工作站和居委会一起做,不仅没有做到“居站分离”,还容易发生推诿扯皮、降低工作效率。

  “‘一站一居’、‘一站多居’还需要继续试点观察。”唐忠新说。

  此外,社区工作站还面临法律地位如何界定的问题。“设立工作站虽然符合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工作站的性质、与居委会的关系、两者的职责分工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青岛市市南区仰口路社区工作站站长薛洪德说。□

  (文/潘林青 李钧德 晏国政 刘元旭)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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