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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鸽教练因感情纠纷杀死女友 判赔76万获刑无期

2012年01月29日00:4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因感情纠纷,52岁的赛鸽教练王江将女友小红(化名)杀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江无期徒刑,附带赔偿死者家属共计76万余元。

  王江案发前在位于大兴的一家赛鸽棚做赛鸽教练,平时就住在单位。法院查明,2011年8月16日零时许,王江在赛鸽棚大院宿舍,因感情纠纷与女友小红(35岁)发生口角,王江持刀刺扎小红数十刀,造成小红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江的儿子证言称,2011年8月16日凌晨1点多,王江让其伯父给他打来电话说让他赶紧回家,说他爸杀人了,想看他一眼。他边往回赶边打电话报警说,“我爸叫王江,杀人了,现在北锣鼓巷”。王江的儿子称,父母离异多年,后来父亲找了个女朋友。

  王江的哥哥证实,2011年8月16日凌晨,他正在家里睡觉。弟弟王江突然到来,说:“我杀人了,我把那个女的杀了。想过来见一见家人,然后去自首。”王江还说:“这个女的害了我一辈子,我杀了她。”后他陪王江到安定门派出所自首。

  证人证言显示,小红是名歌厅小姐。王江称其和小红交朋友之后,在小红身上花了20多万元,但是小红在和他好的同时,外面还有其他的男朋友,这让王江非常生气。

  法院认为,王江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有自首情节而从轻判处他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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