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险新规叫停霸王免责条款 驾照过期予赔付
2012年03月15日08: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保险业重要的消费大军,广大车主们也在这样的日子里迎来一项保护自己的新武器。今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为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的车险保单定出保护消费者的基本门槛。
决不允许"高保低赔"
作为今年送给保险消费者的大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单鹏首先表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选择这个时候发布,就是要表明协会保护广大车主权益的态度。当然,如果说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示范条款》的确处处体现出与"霸王条款"硬碰硬的架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表示,新条款施行后,保险单限额内车主的实际损失是多少,保险公司就要赔多少,决不允许"高保低赔"。
李冠如:就是说无论你在保险期间中的任何时间节点上出现了全部损失,你都可以得到按照保额的充分的赔偿。第二点就是部分损失的情况下,在保额之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这个可以说完全保障了消费者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无论是发生哪种形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
"霸王免责条款",今后将不能作为"拒不赔款"的理由出现
不仅是对"高保低赔"明确禁止,《示范条款》充分扩大了主险的保险责任,以前很多消费者反应的"霸王免责条款",今后将不能作为"拒不赔款"的理由出现。比如此前媒体报道的,挂临时车牌行驶赔不赔?车主饮酒了,期间车辆丢失赔不赔盗抢险?甚至是"车载货物掉落"这样从前的附加险责任,现在也都要算作主险赔付了。李冠如拿"驾照过期"举了个例子,新条款里不再是问题:
李冠如:以前的条款当中对于没有驾驶证,就是他完全没有获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失效或者审验未合格或者他驾驶一些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都是作为责任免除的,那么这次在讨论过程当中对于驾驶证失效或者审验未合格把他从责任免除当中剔除掉了。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已经取得了驾照,但是你因为疏忽或者其他的原因你没有去及时的年审,那么从维护被保险人权益出发,我们是予以赔付的。
除了报道中举例介绍的,从《示范条款》中我们还能看到许多条款,专门针对现在社会上反映的各种车险理赔难问题,逐条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代位求偿"、集中提示免赔责任、简化索赔材料等等。不过,《示范条款》发布了,消费者就立刻拥有维权的利器了吗?新条款何时才能走进每个车主的爱车里呢?
《示范条款》真正生效还需时日
尽管听上去《示范条款》让所有备受车险理赔问题困扰的车主兴奋不已,不过准确地说,《示范条款》并不是实实在在的大礼,而是一份承诺。因为到《示范条款》真正生效,还需要行业内紧锣密鼓地完成另外7项主要的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
李冠如:通知当中还要求行业协会来对这个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进行一个测算,这项工作还正在进行当中。第二点就是行业示范单证的设计。第三点就是行业承保理赔实务的制定,所以从《示范条款》出台之日起行业未来可能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
从费率的厘定,各种单证范本的设计,再到相关人员的培训,7项工作听上去纷繁复杂,会不会成为遥遥无期的空头支票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专家毕欣表示,各项工作都在进行中,其中部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毕欣:"代位求偿"实务完善和优化工作,这个现在实务已经基本制定完成。第二个就是我们对整个依据现有条款和示范条款做了一个标准化单证的实务要求,这个也是近期应该已经制定完毕,近期可能再经过后期的一个完善,可能应该可以提供的。同时,我们也正在配合行业信息平台,对于我们的代位求偿也正在做紧张、密集的这种试点工作。
不会出现保险费率大幅提高
另一方面,去年底《示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就曾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很多人担心众多"免责条款"并入主险将大大提高商业车险的费率。在采访中,很多车主也表示,服务多了,保险的价格蹭蹭涨上去,到头来还不是一样?反而成了"霸王保险"。人保财险精算总监陈东辉预计,目前政策的导向是奖励不出险或很少出险的车主,提高常出险车主的费率,通过差异化确保费率的公平,但总体上并不会出现费率大幅提高的现象:
陈东辉:行业协会正在要求各家公司来收集数据,来进行这个车损险损失率的测算。我们现在的判断,可能整体情况会比较平稳,就在差异化的基础之上整体的情况应该是比较平稳,因为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大幅度的波动是各家公司可能都不能承受的。
作者:柴华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