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朱国荣 张昱欣
昨天,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本市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黄红介绍说,本市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再生育申请审批数量和人口出生数量,以便让市民合理安排生育时间,自觉避开生育高峰。
“单独二孩”扩至全市
据黄红介绍,这次《条例》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条例》中明确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同时,原来的“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获二胎生育资格也随之调整,修改为“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
《条例》明确,独生子女是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生育意愿实际生育数
市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张梅兴介绍说,目前上海年均出生人口稳定在20万人左右,其中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各占10万左右。根据前期的调查分析,沪版“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户籍人口中约有37万家庭将符合“生二孩”的条件。
根据以往的生育意愿调查看,平均有42%的受访者想生两孩。而2008年-2012年的回顾性调查显示:夫妻两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双独家庭中,办理两孩申请的占10%。但其中真正生育两孩的大约是7000个家庭,约占申请家庭的53%。
同时,考虑到外省市也将陆续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参照调查显示在沪流动人口单独夫妻约占7%,按此测算,在沪流动人口单独夫妻每年可能多生育0.7万-1万人。换言之,因“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未来3-5年本市多增常住人口8.2万-16万人,每年或增加出生人口2万-3万人。预计未来3-5年,本市将多增户籍人口7.5万-15万人。
3600张产床可满足需求
针对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是否会引起本市产床爆满的担忧,黄红说,目前本市产科床位有3600张,每年可以容纳25万人分娩,完全能够满足需求。与此同时,市卫计委已增大对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相关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招录比例,将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增扩普通床位,同时推进市区县医疗机构组建产科儿科联合团队,开展怀孕、分娩动态监测,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生育堆积现象。
[新政释疑]
非户籍常住人口不适用沪版“单独二孩”政策
1、一对新上海人夫妻,户籍是外省市,但长期在上海工作,属于上海的常住人口范畴。如果想在上海生二孩,政策是不是允许?
答:夫妻双方都是外省市户籍不能适用上海的政策,应该执行所在户籍地的生育政策,不适用上海“单独二孩”政策。
2、这个政策实施之后具体如何办理再生育的审批手续,特别是针对一方是上海户籍,一方是外地户籍的?
答:如果符合现在的政策条件,可以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一般乡(镇)、街道7天初审,审核完毕材料递交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就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如不符合条件,会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女方不是上海户籍的,按《条例》规定,由上海户籍的一方到自己所在户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
3、沪版“单独二孩”政策会否对生育年龄、生育间隔作出限制?
答:按照上海户籍人口的情况,女性现在的平均结婚年龄为27.2岁,平均生育年龄为28.7岁。从2004年起,本市已经取消了对“双独二孩”生育间隔的限制,“单独二孩”政策参考“双独二孩”、也不会再设生育间隔。目前本市户籍人口双独生育自然间隔平均在3.8岁左右。
4、新的政策会在多大程度上缓和老龄化、少子化问题?
答:现在上海户籍的0-14岁的总量相当不足,为121万人,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367万人,是非常不合理的结构。通过这样的调整,希望使上海户籍人口的老龄化适当缓和。
5、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能否再生育?
答:可以再生育一个。
6、一方婚前生育过两个孩子(或双胞胎),另一方未生育过,夫妻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能否再生育?
答:可以再生育一个。
7、一方婚前生育过3个孩子或以上,另一方未生育过,夫妻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能否再生育?
答:不可以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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