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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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昨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多位法学专家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赞成此次立法法修改的思路和方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此次修法在多个地方体现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主要有四大亮点。
姜明安说,现行立法既存在需求大而供给不足的问题,也存在乱立法、滥立法、违法立法、越权立法的问题。要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均需要动较大的手术修改现行立法法:一方面通过适当扩大立法主体的范围解决立法的严重供需矛盾,另一方面通过改进立法监督机制和加大立法监督力度解决乱立法、滥立法、违法立法、越权立法。
他表示,从此次修法的思路来看,此次大修在多个地方体现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主要有四大亮点。第一,国外一般没有我国这样单独的《立法法》法典,我国《立法法》在性质上属于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有关立法原则、规则的具体化和补充,是统一调整国家立法(包括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行为的基本法律。因此第一个亮点是,这次《立法法》修改,体现宪法关于国家立法权归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主导国家立法的原则。通过一系列条文规定了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均应从属于国家立法,而不能超越和违背国家立法。
第二,这次《立法法》修改,加大了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扩大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参与的范围和力度。
第三,这次《立法法》修改,较大幅度扩大了地方立法主体的范围。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较大的市”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即从修法前的49个市扩大到修法后的284个市;二是赋予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此前,自治州只有人大享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无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最后,这次立法法修改,在4个方面对立法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体现出宪法关于法制保障和法制统一的原则。
声音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著名法学家李步云:
需要注意防止“地方立法、领导立法”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著名法学家李步云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也表示,很赞成这次的修法方向,立法必须要精准,要能够针对社会生活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这次修法强调“部门规章不得设定限制公民权利的规范”,对于保障公民权利意义重大,过去某些地方政府依赖于行政管控措施,缺乏法治思维、法制意识,修法后地方政府不能再“任性”而为。
他同时表示,此次草案赋予235个新增加的设区的市(地级市)以立法权也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下放立法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同时需要注意防止地方立法、领导立法,人大要主导整个立法过程,严格界定城乡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事项类的立法,防止立法权被滥用。
南都记者商西 程姝雯 吴斌 陈磊 龙玉琴 实习生白小豆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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