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铜陵专电 昨天,一直在淮河以北的阜阳任职的副厅级干部韩希鹏在长江以南的铜陵市被带上被告席——今年刚满50岁的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提拔、调动、分配工作、控股、买断、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75次收受32人的90.4万元人民币,摄像机一台。韩希鹏原任阜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2001年1月2日,韩希鹏因涉嫌受贿被省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当年1月21日被正式逮捕。今年7月10日,铜陵市检察院受指派负责对韩希鹏提起公诉。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有不少人都是因为向韩希鹏“上供”而得使自己的企业得到额外的关照:一个尚有108万余元净资产的阜阳市造纸厂,因为韩希鹏在两年间笑纳的12万元,便被一个叫刘峰的人以零资产方式买断;阜阳市神奇保健酒厂厂长齐西海借着给小孩压岁钱、给王莉(韩妻)顾问费的名义先后给韩希鹏送了4.2万元,后韩希鹏安排财政部门借给该厂财政周转金100万元,还亲自向银行打招呼帮该酒厂贷款20万元……在韩希鹏主动交代的受贿事实中,有不少是“拿人钱财,帮人谋位”的活儿,检察机关当庭列举此类事实就达到十来件。 在昨天的庭审中,韩希鹏声称:我的确是受了贿,但数目没有这么多,最多只有15万元。而且其也在法庭多次辩解,说阜阳地区一直都有着送钱的习俗,朋友间送个千儿八百的很正常,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几十起收贿指控,韩希鹏表示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只是朋友间正常的交际往来”,而不是受贿。 在对韩希鹏的受贿事实进行调查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对韩希鹏家的巨额财产来源提出质疑。据检察机关查实,韩希鹏家庭被扣押现金、存款共计人民币140.6万余元,外币7000余元,港币5000余元,另有13850英镑。经查,除去韩希鹏能说明的家庭合法收入来源以及韩希鹏夫妇供认的受贿钱财等,尚有48万余元韩希鹏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鉴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周煜明 石红彦)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