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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植物人实施缓安乐死 称体现临终关怀

【编者按】26年前,杜声患上了病毒性脑膜炎;两年前,杜声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直到三个月前,成植物人。72岁的老母亲已照顾了他26年,狠了好久的心与医院签下不抢救协议,实行“缓安乐死”。杜声妈妈一再强调:虽然已经签下不抢救的协议,但接受不了‘拔管’那样的突然安乐死…[新闻背景]
  一律师认为,“不抢救”协议涉及生命权问题,任何人无权替别人做出决定…[发表评论]

 调查
你怎么看安乐死:
实在回天无力、痛苦不堪,可以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
不接受安乐死,但同意缓安乐死
不应该对植物人安乐死
其他
责任编辑:杨林 2005-04-19
何谓“安乐死”?

“安乐死”一词源自希腊文euthanasia,原意为“安逸死亡”、“快乐死亡”、“无痛苦死亡”。现行对“安乐死”最常见的分类是根据“安乐死”实施中的“作为”和“不作为”,将其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主动安乐死”,也称“积极安乐死”,是指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在无法挽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主动结束病人的生命或加速病人的死亡的过程。“
被动安乐死”,也称“消极安乐死”,是指终止维持病人生命的一切治疗措施,任其自然死亡…

世界部分国家态度面面观
日本: 197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安乐死国际会议”,在宣言中强调指出: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之死”,从而使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条件承认安乐死的国家。

英国:安乐死在英国至今没有“合法化”,导致英国病人不得不出国“求死”。与其他西欧国家相比,英国法律对安乐死更为严苛,寻求海外帮助的办法也存在困难。另外,陪同病人出国“求死”的家属或朋友回到英国将面临起诉。

濒死者延续生命是延续痛苦
遭遇不可逆的疾病痛苦时,延续生命不是延续幸福,是延续痛苦

一个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但可以决定自己的死亡。法律应当允许除了自然死亡与依法剥夺生命外,第三种死亡方式---安乐死。法律应当尊重公民安乐死的权利。还有一个是幸福的观念,在公民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时,延续生命非但不是延续幸福,而是延续痛苦。而法律的出发点是为公民谋求幸福结束痛苦,否则就是恶的法律…

爱他就尊重他的意愿
我们敬仰他,更要尊重他,尊重他的自由,尊重他的权利,尊重他的对自己生命安排的意愿。我们敬仰他,希望他活得更长,但是,这种良好愿望终究是无法实现的,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安排他的生命走向…
建议设立“安乐死特区制度”
近些年,人们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好死不如烂活”的道德观,越来越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对死亡的消极接受转变为积极要求自主处置生命。这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人们对安乐死的潜在需求。如果立法者继续“失语”,极有可能因为放纵私下实施安乐死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安乐死的忧虑
忧虑一:
“安乐死”的直接原因是病人无法救治并承受巨大痛苦,但当前医学技术发展迅速,当前无法救治的顽症在一两年内也许就会被攻克!“安乐死”合法是否会导致医生为摆脱责任而以此为借口?
忧虑二:
不孝子女和为人父母者为摆脱对老人或是残疾孩子的义务而钻空子。
忧虑三:
病人自认成为累赘,生命已不再有意义而要求“安乐死”。如此认知,对社会伦理道德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冲击。
忧虑四:
病人因经济原因无力继续治疗,而请求“安乐死”。这无异于因为贫困而自杀———这是人道还是非人道?
忧虑五:
病人一时激动,并非深思熟虑而要求“安乐死”,那么这种死亡对他们就是不人道的。
·专家:用安乐死解除痛苦 合情理不合法理
·市民热议夏沃之死安乐死

“安乐死”关怀离我们多远
媒体探询安乐死的中国路径 三原因致立法难启动
由于国际上安乐死立法的犹豫,政府责任承担的底气不足,以及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等等原因,在我国,安乐死的合法化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这并不可能阻止一些患者事实上的安乐死。据有关调查,在很多国家,尽管安乐死并没有合法化,但很多医生事实上已在私下应患者及其家属的请求给濒临死亡并且处于不堪忍受的极端痛苦之中的患者实施安乐死。
解决“残酷死”问题也比考虑“安乐死”问题更紧要
我们的高层次人士都在忙着“往高层次带人”。无所不在的娱乐,引导着“安乐生”;从自杀指南到“高层次人文关怀”,彰显着“安乐死”。但我想,中国的首要问题还是“低层次人文关怀”的问题,关注“残酷生”比关注“安乐生”更紧要,解决“残酷死”问题也比考虑“安乐死”问题更紧要——尽管“高层次”人们对“高层次生活”更加熟悉,更加在意,也更能制造出“高层次舆论”。
东方时空:“安乐死”的立法困境
首先我们国家在安乐死问题还有争议,对于安乐死的概念,什么理由应该安乐死,这些问题还有不同的意见,所以这些意见取得一致以前,不应该匆忙的立法。第二个问题,我觉得必须要注意,就是说立法以后可能这个法律被滥用的问题,这个也要特别注意。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匆忙立法,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网友跟帖精选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4月19日09时57分 IP地址:202.251.224.★
非常希望安乐死能够合法解决,这的确是一种人道主义.如果我自己不能有尊严地活着的时候也希望能够安乐死,因为那时估计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4月19日09时47分 IP地址:61.144.54.★

安乐死是一种人道的行为,应该提倡,但要严格挂管理!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4月19日09时02分 IP地址:61.51.230.★
弄不好,安乐死就演变成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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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期调查:如果您遭受了家庭暴力,会怎么办?
 总票数: 404
·能忍则忍,家丑不可外扬 8.42%
·坚决反抗,以牙还牙 22.52%
·离婚 47.03%
·打110报警 16.34%
·寻求邻居或他人帮助 5.69%
第023期 发行日期:20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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