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坞模式” |
“自我腾退、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资金平衡”,农民以集体土地参与城市化进程 |
镇政府通过全镇集体用地内部调换方式,使北坞村在一路之隔拥有了10多公顷回迁楼安置用地。此地虽然征为国有,但不实行“招拍挂”,直接空转至村集体,由玉泉村成立专门的房地产公司建设回迁楼。 |
北坞村产业用地将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由村集体组织运营,未来计划通过土地入股、合作分成等方式,招商引资,实现农民就业增收 |
北坞村能否顺利完成城乡一体化改造试点,目前最为关键的因素是资金,未来则取决于产业经营质量和市场需求 |
重庆太康“股田制” |
土地入股,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
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实行农户入股分红制,农户以被征用的土地入股,每一亩地为一股,每年分红 |
农民成为“股东”,三是退股和转让比较自由 |
实行“股田制”如果把握不好,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地方政府用行政干预的办法促使农民将承包地作为“股份”交给“大户”搞“设施农业”,而股份收益的不稳定是天经地义的现象,农民的收益就没有保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