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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子和男友在小旅社开房,半夜女子起床上厕所后,却走错了房间,错把陌生男子当成了自己男友,发生关系后女子才发现对方不是自己的男友。女子随即报警说被强奸。因为事情发生时,小娟是自愿的,该事件是否涉嫌强奸,警方也觉得为难。你怎么看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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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能赖谁,只能怪自己走错
你自己跑到别人床上,还能怪谁啊?至少事发当时你是自愿的啊。你这就告别人强奸,就算你觉得人家当时早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不吭声,你也没法证明了啊,这官司怎么打?[我来说两句]

不管怎么说,她毕竟被侵犯了
一个女孩子,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这是事实啊。那个和她发生关系的人连有没有人和自己一个房间都不知道?装傻充愣不能掩盖他与她发生关系的主观故意。[我来说两句]

怎么那么糊涂,应要点民事赔偿
自己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出了这种事她是受害者,这是肯定的。俺觉得就算不是强奸,也得让那男的给这姑娘一点民事赔偿吧,毕竟这不是个小事,不能就这么吃亏啊。[我来说两句]

打官司不容易,难以举证
“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可不多啊。上错了床,是你自己跑到别人房间里,如果真打官司就很难说清楚了。小宾馆酒店很乱,人家可以辩解“以为遇到失足妇女”,你就没办法了。[我来说两句]

这男的真无耻,这个强奸犯
这个男的不可能不知情!虽然他也可能睡迷糊了,但是应该不会糊涂到这程度吧!这摆明了就是强奸,警方有什么难以认定的呢?赶紧立案去抓人吧![我来说两句]

难证明谁强奸谁,或许是钓鱼敲诈呢
幸亏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强奸的受害主体必须是女性,否则这男的都能去告这个姑娘强奸了。说实话,大家都不在现场,谁也不能排除这是故意钓鱼的可能性。[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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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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